抚育费
执行程序的开始包括:申请执行、移送执行、委托执行
执行程序的开始包括:申请执行、移送执行、委托执行。 申请执行,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在对方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开始的执行
抚养非亲生子的抚养费能否要求返还
抚养非亲生子的抚养费能否要求返还? 王某和张某于2008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同年11月23日,张某生育一子王小某,随着王小某一天天长大,觉得不对劲的王某怀疑王小某不是亲生的,便私下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王小某确实与其无血缘关系,现王某要求与张某离婚,并要求其返还婚姻存续期间对小孩的抚养费。 对于该案中王某能否要求张某返还婚姻存续期间对小孩的抚养费,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对非亲生子虽无法定抚养义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财产为共同共有,各自支出的抚养费金额无法计算,因此张某无需返还抚养费。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小孩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