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
被告人赵某某,女,44岁(1974年11月9日出生),出生地浙江省,汉族,硕士文化,职员,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11月15日被羁押同年11月3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取保候审后于2018年2月1日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于2019年1月31日被本院取保候审,于2019年7月16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 被告人苏×(绰号×1),男,1979年8月29日出生
案涉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是否判定为不安全食品? (2019)最高法民申4349号 继续阅读“案涉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是否判定为不安全食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辐照食品》征求意见稿 继续阅读“辐照食品相关标准汇总” 食品安全标准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强制性标准,应当包括八项内容。 0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继续阅读“食品安全标准到底包括哪些内容?” 上诉人(原审被告):湖南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
审理前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前,为保证审理的顺利进行,有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所作的一些准备工作。【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第二审人民法院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报送的提起上诉的上诉状、答辩状,原审案件的案卷和有关材料后,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做好如下准备工作:1、组成合议庭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及案卷材料后,应当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的单数
依民 法第759条之1第1 项规定,推定登记权利人适法有此权利,此项 登记之推定力,登记名义人虽得对其他任何人主张之,惟于物权 变动登记之当事人间,包括其概括继受人就该物权变动之存否, 不得援用登记之推定力,以对抗真正权利人 按登记为不动产物权公示之方法,经登记之不动产物权,依民 法第759条之1第1 项规定,推定登记权利人适法有此权利,此项 登记之推定力,登记名义人虽得对其他任何人主张之,惟于物权 变动登记之当事人间,包括其概括继受人就该物权变动之存否, 不得援用登记之推定力,以对抗真正权利人。原审既认系争土地 原为上诉人之前身许氏宗祠所有,于58年6 月30日以买卖为原因 登记于许乃潭名下,再由被上诉人继承取得,依上说明,被上诉 人即不得对上诉人主张所有权登记推定之效力。原审未见及此, 竟谓依民法第759条之1第1 项规定,应合法推定系争土地系许乃 潭所有,上诉人所提出之证据不足推翻许乃潭系以买卖关系取得 系争土地所有权之推定,而为不利上诉人之认定,于法已有未合
(2023)粤01民终7142号被上诉人南通盛图辉商贸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同启欣商贸有限公司、南通共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海南名鸿投资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 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南通盛图辉商贸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同启欣商贸有限公司、南通共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海南名鸿投资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2022)粤0191民初62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3年6月8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62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今次介绍以案释法之59,王志才故意杀人罪。死刑改死缓,是我国独特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苏州保安公司:仅有初中文化的樊小丽与丈夫梁培建通过成立保安服务公司,垄断多地保安行业,并组织一干成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谋取利益,最终积累下千万元家财。最终,两人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干罪行被捕,一审樊小丽与梁培建数罪并罚,均获有期徒刑总和刑期22年1个月,全部财产被没收。 樊小丽夫妇不服原审判决,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摘要:原零陵县人民法院审理零陵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谢敏、韦谦助、屈德田犯伪造国家货币、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一案,于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日作出(81)法刑字第32号刑事判决,谢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屈德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韦谦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谢敏、屈德田不服,向原零陵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本院的前身)提起上诉,该院于一九八一年八月六日作出(81)刑二字第50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述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上诉人屈德田向本院提起申诉
滕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局因孙召伟诉市容行政强制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鲁行终字第9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现已审查终结。 经审查认为,尽管(2011)鲁民一终字判决确认林孝根为滕州市鑫海加油城的所有人,但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你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和****行为,加油城所有人的确认不能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原审判决认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行为属于行政处罚确有不妥,但行政机关作出的对当事人不利的行政决定,应当依据正当程序原则听取当事人意见,你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未听取当事人意见仍属程序违法
摘要:再审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及裁定书,无论其是一审的法律文书,还是二审的法律文书。只要符合再审的条件,都可以被要求再审。再审解决的是现实中审判发生的真实错误问题,在诉讼上可谓是最后的一道屏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