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
湘西生活网3月30日讯:3月29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田意帆等4被告人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田意帆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其余3被告人均犯聚众斗殴罪,被依法判处三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田意帆与被告人林某某、张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吉首市内实施了二起寻衅滋事、二起聚众斗殴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将攫取的巨额经济利益用于串通投标、行贿、为违法犯罪的组织成员平息事端,以及购买房屋、购置车辆、发放工资福利等。该组织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长期以来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卖淫等60余起违法犯罪,立威造势,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中新网9月17日电 据韩国《中央日报》报道,当地时间16日,韩国国务总理丁世均就保守团体计划于10月3日开天节举行集会表示,“希望现在就取消集会”,并表明若不取消将予以严厉应对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
近日,天津津南法院对被告人王某亮等5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一案依法宣判。 津南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王某亮伙同姚某群纠集被告人杨洪某、陈某、康文某等人形成恶势力团伙,多次在津南区以暴力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被告人王某亮在与姚某群共同经营天津銮玺财务咨询部期间,出借资金给被害人朱文某、赵德某,后二被害人陆续归还部分资金,被告人王某亮、姚某群以借款本金尚未还清为由,多次向二被害人索取钱款未果后,指使被告人杨洪某、陈某、康文某等人,以尾随、看管等方式,在天津銮玺财务咨询部、河西区某汉庭酒店、燊荣大厦二楼等地先后对二被害人进行拘禁,以威胁、殴打等方式索要钱款,后赵德某在姚某群等人逼迫下签写金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的借款协议
根据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听证细则》,为进一步促进听证工作公平、公正,6月1日下午,在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昌元的参与下,综合业务部为该院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件随机抽选听证人员。 按照《听证细则》要求:听证员参加听证应当随机产生。为此,该院综合业务部以“一人一号”的方式为每位听证员设置固定号码,严格做到会前随机抽取并邀请纪检部门现场监督,为保证公正,除“随机抽取”外,该院还设置了听证员回避制度,在该案中,一名听证人员认为自己与案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自行申请了回避
1.蓟州区桑梓镇农经站站长李国波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至2017年,桑梓镇农经站报销的加油费、修车费、招待费、办公费等杂项开支票据共7.6万元,存在未经镇主管领导签字报销问题。李国波作为农经站站长,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报销程序的问题负有领导责任
12月24日,湖南高院组织全省11个市州22家法院,集中宣判一批黑恶犯罪案件,并同步举行全媒体直播。在当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文生介绍了湖南法院今年扫黑除恶十大工作亮点,并发布十大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澎湃新闻([URL])注意到,新晃“操场埋尸案”被纳入典型案例
办案机关查明,2018年7月21日晚,孙小果受李某邀约,先后组织杨某光、冯某逸等7人赶到昆明市官渡区金汁路温莎KTV,对王某涛等人进行殴打,致王某涛重伤二级,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 案发后,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于2018年7月30日对其立案侦查,于8月30日对其取保候审。案件于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区人民法院后,办案部门发现孙小果系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时向云南省委报告
之前我有一个表弟,他从小就不是很爱学习,然后毕业之后呢,就跟着一群小混混,在社会上面到处走,然后现在听说他因为跟着那群小混混一起打架斗殴把另外一个人给打死了,我想请问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我的那个表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您好,因为对案件的情节不是很清楚,只能提出几个相关罪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