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
店铺业主张海平(化名)拿着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气冲冲地来到律师所,大叫:这是什么人民法院?怎么为坏人撑腰?陈律师接过判决书后,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张海平因自己的店铺被盗造成财产损失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件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法律关系,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张海平在深圳市南山区经营一家品牌服装。2012年5月19日凌晨6时许,被告黄某等五人一起窜到该店撬门入室将店内大部分衣服都偷走了
原铁道部运输局长张曙光和他的情妇落马后,为什么还有续集? 罪犯张曙光,男,1956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江苏省溧阳市,大学文化,现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7日作出(2013)二中刑初字第153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曙光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院经复核,于2014年12月16日作出(2014)高刑复字第515号刑事裁定予以核准
提起刑事 自诉 的注意事项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
法院中,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有些人是会选择采用自诉的形式。刑事自诉是有刑事自诉人的,还需要有指定的代理人出现。很多人不清楚,那么刑事自诉人可以是法人吗? 一、刑事自诉人可以是法人吗? 刑事自诉人不可以是法人,只能是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16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了济阳区人民法院2020年3月31日作出的(2019)鲁0125刑初43号刑事判决。 “3.16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由济南市济阳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济阳区检察院于2019年2月26日提起公诉,济阳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2019年5月13日至17日、8月20日至9月5日、12月24日至12月27日三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被告人人数多达16人,辩护人人数多达28人,30万涉案传销人员遍及全国各省市,扣押冻结资金近5亿元,是我区有史以来案情最复杂、涉案价值最大、涉案人员最多、开庭时间最长的一起重特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