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
据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日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16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了济阳区人民法院2020年3月31日作出的(2019)鲁0125刑初43号刑事判决。 “3.16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由济南市济阳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济阳区检察院于2019年2月26日提起公诉,济阳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2019年5月13日至17日、8月20日至9月5日、12月24日至12月27日三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被告人人数多达16人,辩护人人数多达28人,30万涉案传销人员遍及全国各省市,扣押冻结资金近5亿元,是我区有史以来案情最复杂、涉案价值最大、涉案人员最多、开庭时间最长的一起重特大案件
赖良洲(1963年10月5日),男,中国国民党籍。宜兰县议员。 2020年2月13日,国民党宜兰县头城镇党部主委赖良洲,前年以无党籍身份参选议员期间,赠送选民240元的水果礼盒,涉及行贿,宜兰地院依违反选罢法判刑3年、褫夺公权5年,高等法院认为罪证不足,13日改判无罪,可上诉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常军 姜育庆)8月4日笔者从随州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随州市公安局公开悬赏,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最高奖励达十万元。 据了解,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主要为:以投资养老产业、健康管理、保健食品为幌子的;以私募入股、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合伙办企业、炒外汇、期货交易为幌子的;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城等为幌子的;以扶贫、慈善为幌子的;投资理财类公司,以高息高利为诱惑,对外发传单、送礼品、开讲座、组织考察旅游为幌子的,以及以其他形式或方法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 凡在随州范围内发生的法人、其他组织、公司或者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帮助,或为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产品、服务作虚假宣传等行为
原公诉机关定边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军某,又名王某,男,1974年生于陕西省定边县,汉族,大学本科,陕西省定边县人,家住定边县,系陕西省定边银行职工、定边县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出纳。2016年1月27日因涉嫌犯挪用资金罪被定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取保候审
今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经较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冯志坚。因涉嫌犯票据诈骗罪于2007年7月25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8日被逮捕。现被羁押在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东沙)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有以下的流程: (一)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由两名以上检察人员进行,原承办人员不得参与。复查案件时,应听取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与原办案人进行座谈,必要时对有关证据进行补充调查
民事判决书下来后不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为依法保护申诉人正当申诉权,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性、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对刑事案件申诉人应 为依法保护申诉人正当申诉权,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性、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对刑事案件申诉人应了解和注意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刑事 抢劫罪 未成年人犯罪 禁止令裁判要点对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可以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况以及禁止事项与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对其适用“禁止令”。 对于未成年人因上网诱发犯罪的,可以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进入网吧等特定场所。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基本案情被告人董某某、宋某某(时年17周岁)迷恋网络游戏,平时经常结伴到网吧上网,时常彻夜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