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物是由民商法所规定的能为民商主体所支配具有一定价值、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存在于人身之外或能与主体相分离并占有一定空间的东西。动物、植物、文物都是物但其具有特殊性应另有特别法具体规定。物具有多种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其种类也有多样性
Q. 为何不替同志设立“特别法”就好,还要修民法? 在过去种族主义盛行、施行种族隔离政策的社会中,白人与有色人种都有水喝、都可以上学、都可以坐公车、都可以结婚,但两者必须使用不同的饮水机、上不同的学校、坐在不同的公车座位区域、只能和同样肤色的人结婚。现代的人们很容易指认这种隔离是歧视。 同理,当有人提出“因为同性恋和异性恋是不同的,所以应该另外设计一套制度给同性恋用,把婚姻保留给异性恋
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在于人事代理仅为事务性工作代理,人事代理公司不予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则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中的法定雇主。两者的区别如下: 1、劳动者与人事代理中介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同
、课程内容及授课方式: 本课程系为大学部及研究所同学所合开,选课的同学以修过民法或商事法者为限。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同学们扩展法律的观点,提升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以有助于其实务及研究工作。本课程将集中于几项论题,且采用实例方式进行讨论;讨论实例时,将探讨相关的法律问题,详为分析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此外,对于论题相关的理论与实务以及其与经济发展及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也将进行观察研究
依债务本旨,向债权人或其他有受领权人为清偿,经其受领者,债之关系消灭。 持有债权人签名之收据者,视为有受领权人。但债务人已知或因过失而不知其无权受领者,不在此限
有人认为第二个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它侵犯了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利。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原因在于:既然第一个买卖合同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屋的所有权还保留在卖方的手中,卖方当然享有包括处分权在内的所有权的四项全能
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顺序定之: 所以父亲死亡后,财产继承权第一顺位为配偶妻,再来是直系血亲卑亲属即亲生子女(不管男女均可平分) 若没有子女,那配偶就要跟往生者的父母(第二顺位)共同继承,如往生者的父母也往生,那再由往生者的兄弟姐妹(第三顺位)共同继承,总归一句话配偶不可能单独继承,除非往生者的亲属全部再见。 ★ 继承的比例分配,依民法第1144条之规定: 配偶与直系血亲卑亲属(子女)共同继承时,按人数平均继承遗产。 配偶与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继承时,配偶得二分之一,另外的二分之一,则由父母或兄弟姊妹均分
某甲开车行驶于道路上,于等红灯时,某乙企图假车祸真诈财,突然从旁窜出跑到某甲车前并趴在引擎盖上,某甲感到十分莫名其妙,大声斥责某乙,某乙才悻悻然地离去。但甲返家后仍感到不快,遂将行车记录器的画面上传至Youtube网站,引来诸多网友讨论分享,某乙发现后,声称甲无权使用摄有他画面的影像,已违反个资法。试问某乙主张是否有理由? 行车记录器所拍摄之乙画面,属于个人资料保护法(以下简称个资法)第2条第1款所指之个人资料,但个人资料未必皆会受到个资法的规范
深圳民法公园概念方案设计竞赛资格预审会于2017年11月24日在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一楼多功能厅举行。评审委员会由6位专家(白宇西、邱慧康、王晓明、杨晓春、赵明昕、范军)及1位承办方代表(蓝蕾)组成,经推选由王晓明先生担任此次评委会主席。评委会成员对14家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文件以及概念提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