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顺序定之:

所以父亲死亡后,财产继承权第一顺位为配偶妻,再来是直系血亲卑亲属即亲生子女(不管男女均可平分)

若没有子女,那配偶就要跟往生者的父母(第二顺位)共同继承,如往生者的父母也往生,那再由往生者的兄弟姐妹(第三顺位)共同继承,总归一句话配偶不可能单独继承,除非往生者的亲属全部再见。

★ 继承的比例分配,依民法第1144条之规定:

配偶与直系血亲卑亲属(子女)共同继承时,按人数平均继承遗产。

配偶与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继承时,配偶得二分之一,另外的二分之一,则由父母或兄弟姊妹均分。

配偶与祖父母共同继承时,配偶得三分之二,另三分之一,则由祖父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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