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
依刑法第41条规定,犯最重本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 者,得以新台币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1日,易科罚金。但确因不执行所宣告之刑,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台端如声请易科罚金,请于规定之时间内,携带易科罚金金额之新台币及国民身份证等证件,亲自前来本署,向承办人口头声请
1、96年7月16日以前已经判决确定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依据中华民国96年罪犯减刑条例规定声请减刑?由谁办理减刑?假释中受保护管束人案件,可否办理减刑? 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声请减刑: (1).须犯罪时间在96年4月24日以前(包括96年4月24日当日在内)。 (2).须尚未执行或虽然已经执行但是尚未执行完毕。 (3).若经宣告死刑、无期徒刑或超过有期徒刑1年6月,须所犯罪名不在减刑条例第3条列举范围内才可以减刑
“当你欢乐的时候,抬头看看云吧,云彩变幻莫测,告诉你“人生短暂,欢乐要把握。”当你愁苦的时候,抬头看看云吧,云彩千变万化,告诉你“再大的苦恼与悲愁,也会消逝得无影无踪。”有一位作家──丘荣襄老师,他是退休的老师,是台南麻豆人
裁判字号: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声字第 249 号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国 109 年 01 月 16 日 裁判案由: 假释中交付保护管束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声字第249号 声 请 人 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 受 刑 人 罗明宗 上列受刑人因窃盗等案件,声请人声请于假释中付保护管束(10 9年度执声付字第55号),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罗明宗假释中付保护管束。 理 由 一、声请意旨略以:本件受刑人罗明宗因窃盗等案件,经本院判 处有期徒刑2年6月确定,于民国107年1月28日送监执行,嗣 经法务部于109年1月13日核准假释,爰依刑法第93条第2项 、刑事诉讼法第481条第1项规定,声请裁定于受刑人假释中 付保护管束等语。 二、按刑法第93条第2项规定,假释出狱者,在假释中付保护管 束
在2009年之后,刑法增加了所谓“易服社会劳动”的规定,凡是得易科罚金的案件,或是不得易科罚金,但是刑度在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案件,都可以向检察官声请“易服社会劳动”,以六小时折算一日的方式,来抵免自由刑,这是两极化刑事政策之下,避免人民因短期自由刑而沾染恶习或遭标签效应的措施。只是,并不是只要合乎六个月以下的刑度,来声请易服劳动,检察官就一定会准喔!还是有许许多多的限制。 首先,检察官要先衡量声请人的身体状况,能不能进行社会劳动,因为刑法第41条第4项前段规定“因身心健康之关系,执行显有困难者”,是不能准许的,依照法务部所制定的《检察机关办理易服社会劳动作业要点》里面就有指出,以下这些状况,原则上不能易服社会劳动,例如:罹患结核病,尚未治愈者、不能自理生活者;其次,刑法该项后段又规定:“易服社会劳动,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不适用之”,也就是说,如果检察官认为有些人不关起来,就没办法达成刑罚目的的时候,也会不允许声请
桥头地检署对于修复式司法之推动不遗余力,检察长王俊力特别指示由观护人邹一清前往高雄戒治所,对受刑人进行宣导,期盼能深植修复式司法理念,并期盼透过宣导,让曾经犯过错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对他人所造成的影响,若有意愿可向桥头地检署提出申请,进行相关修复程序。 修复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或译为修复式正义)是对于因犯罪行为受到最直接影响的人,即加害人、被害人、及其家属、和具有关联或共同利益的社区民众,提供各种谈论犯罪及说出自己感受的对话机会,以促进当事人关系的变化,并修复因犯罪所造成的伤害。换言之,修复式司法是犯罪行为的所有利害当事人聚在一起、共同处理犯罪后果及其未来意涵的过程(Tony Marshall1996)
取得中央劳工主管机关核发甲、乙、丙级或单一级技术士证之原住民。 申请人于技术士证生效日起一年内,检具下列文件向户籍所在地之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申请。 (一)取得甲级技术士证者,发给新台币六万元
带广市位于北海道十胜综合振兴局中部,十胜综合振兴局主要城市。曾经是北海道第五大城市,但在2004年03月之后,被苫小牧市超越,现为北海道第六大城市,次于札幌市、旭川市、函馆市、钏路市、苫小牧市。带广市也是世界拉力锦标赛日本站的举辨地点
桥头地检署对于修复式司法之推动不遗余力,检察长王俊力特别指示观护人吴银伦于本署三楼地板教室办理团体辅导活动,对受保护管束人进行宣导,期盼能深植修复式司法理念,并期盼透过宣导,让曾经犯过错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对他人所造成的影响,若有意愿可向桥头地检署提出申请,进行相关修复程序。 修复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或译为修复式正义)是对于因犯罪行为受到最直接影响的人,即加害人、被害人、及其家属、和具有关联或共同利益的社区民众,提供各种谈论犯罪及说出自己感受的对话机会,以促进当事人关系的变化,并修复因犯罪所造成的伤害。换言之,修复式司法是犯罪行为的所有利害当事人聚在一起、共同处理犯罪后果及其未来意涵的过程(Tony Marshall1996)
问11-2、承上题,受刑人亲友要怎么申请这类型的移监? 一、受刑人如有这类型的移监需求,应填写申请移监审核表,并检具最近1个月内之户籍证明及其他证明文件(例如户口名簿影本或户籍誊本等足资证明收容人与家属关系及户籍地之资料、全民健康保险重大伤病证明、政府核发之身心障碍手册),向执行监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 二、受刑人之亲友亦得向受刑人执行监狱提出移监的申请,即将前述之证明文件递交予执行监狱指定窗口。窗口收件后,会尽速将接获之申请文件转交予受刑人,并记明接获及转交之时间,然后请受刑人依前项之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