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转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稽征实务常见父母以自己为要保人,子女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购买保单,嗣后将要保人变更为子女,等同移转保险契约上约定的财产权益给子女,核属赠与行为,必须依规定申报及缴纳赠与税外,如父母不幸于变更要保人后2年内死亡,该保单价值属死亡前2年内对特定近亲赠与之财产,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规定,须并入遗产总额课税。 该局举例说明,日前查获辖内被继承人甲君在109年间死亡,于生前以本人为要保人,及子女为被保险人投保2笔保险,嗣于108年间将该2笔保单的要保人变更为子女,虽核算截至变更要保人日之保单价值合计200万元,未超过该年赠与税免税额220万元,免申报赠与税,但因继承人办理甲君遗产税申报时,漏未将该等保单价值列入遗产总额,遭补征遗产税额及处以罚锾。 该局特别提醒,民众办理亲人遗产税申报时,先检视被继承人死亡前投保保单,如有以被继承人为要保人,死亡前2年内变更该保单要保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姊妹及其配偶、祖父母等人,应按被继承人死亡日该保单价值并入被继承人遗产申报,避免遭补税处罚
(一)按公职人员或其关系人,不得与公职人员服务之机关或受其监督之机关为买卖、租赁、承揽等交易行为,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下称本法)第9条定有明文,而所称受其监督之“机关”,依同法第4条第3项系指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公营事业机构。 (二)又依公营事业移转民营条例第3条规定,所称公营事业系指各级政府独资或合营者,政府与人民合资经营,且政府资本超过百分之五十者,或政府与前2款公营事业或前2款公营事业投资于其他事业,其投资之资本合计超过该投资事业资本百分之五十者而言。准此,倘贵行资本结构符合前开条例者,贵行自属受总统、副总统、行政院长、副院长或行政院金融管理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委员等监督之机关,如否,则非本法第9条所称“机关”范畴
土地移转如符合自用仍必须重新申请释出日期:109-06-19人陈先生打电话问,父亲把房子给了住在一起的儿子,房子的使用没有改变,家庭户籍也在里面,一直按照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征收土地税,税务局通知申请优惠税率,让陈先生感到很困惑。 新竹县政府税务局解释说,除房屋使用外,自用住宅用地的条件主要是基于“土地所有者”以标准为例“土地所有者与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抚养亲属”以一处自用住宅为限的规定,就是以申请时的土地所有者来认定,所以,无论是配偶、亲属间赠与取得或继承取得之自用住宅用地,即使地上房屋使用情形没有改变,土地所有者一旦变更,即使新所有权人继续作自用住宅使用,仍须重新提出申请。 税务局进一步说明,经批准按照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征收土地价税的土地,如果土地所有人和使用情况没有变更,今后一年将免征申请
基于国家长期发展利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应兼筹并顾,于一九九四年公布环境影响评估法,规定各种开发行为,在规划阶段应同时考量环境因素,不合乎规定者,不得开发,以达永续发展之目标。 现行环境影响评估法之评估方式为二阶段环评的架构。在第一阶段环境影响评估的部分,开发单位应检具环境影响说明书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提出,并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转送环保主管机关审查(包含专案小组初审会议及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委员会) 审查结果如认为不须进行第二阶段环评,则仅须于实际开发前进行公开说明会即可
【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财政部高雄市国税局日前接获高雄市左营区李先生来电询问:2010年时曾出售自用住宅,并于办理2010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已列报财产交易所得,如再重购自用住宅,是否有相关扣抵规定? 财政部高雄市国税局表示:纳税义务人出售自用住宅之房屋所缴纳该财产交易所得部分之综合所得税额,自完成移转登记之日起2年内,如重购自用住宅之房屋,其价额超过原出售价额者,得于重购自用住宅之房屋完成移转登记之年度自其应纳综合所得税额中扣抵或退还,但原财产交易所得已依所得税法规定自财产交易损失中扣抵部分则不在此限。 时逢5月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高雄市国税局特别提醒民众,善用税法规定之各项减免或扣抵规定,将可为您轻松节税。
近5月淡海新市镇“实价登录”平均房价上涨20% 【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从2012年8月开始房地产实价揭露以来,各地区房价变化可以看得出来“处于持续上升中”,以淡海新市镇来说,根据新北市政府的统计资料显示,2012年10月实价揭露“平均房价”为每坪16万元,11月已经上升到每坪18万元,2013年1月来到每坪19万元,而最新统计2013年2月淡海新市镇平均房价已经确定站上每坪20万元,从过去5个月时间来统计,淡海新市镇实价揭露平均房价已经从每坪16万上升到每坪20万元,涨幅达20%。 新北市政府表示:“随着更多的新个案陆续实价登录,淡海新市镇房价仍有机会持续逐月走高。”房地产人士表示:“现阶段淡水地区预售房地产地段、产品较佳的个案,平均价都是每坪25万元起跳,高楼层行情已经上看每坪28、29万元,这样的行情依旧出现买气,房价应该是回不去了!” 根据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分析2013年2月份揭露价格资讯,其中新板特区均价约为每坪58万,最高约71万、新庄头前重划区约为每坪44万,最高约86万(1楼)、北大特区约为每坪24万元、淡海新市镇约为每坪20万元
Q: 网络购买商品,上面标注全新,我就没有在询问商品状况,卖家也没有主动说明,到使用一两天才发现有生锈,还有异音的状况(这部分他说是个人因素)他的商品却是二手的,能怎么处理 请问这样我是可以走民事诉讼吗? 关于您的问题,请您先行参照民法第354条:“物之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应担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条之规定危险移转于买受人时无灭失或减少其价值之瑕疵,亦无灭失或减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约预定效用之瑕疵。但减少之程度,无关重要者,不得视为瑕疵。出卖人并应担保其物于危险移转时,具有其所保证之品质
Q: 网络购买商品,上面标注全新,我就没有在询问商品状况,卖家也没有主动说明,到使用一两天才发现有生锈,还有异音的状况(这部分他说是个人因素)他的商品却是二手的,能怎么处理 请问这样我是可以走民事诉讼吗? 关于您的问题,请您先行参照民法第354条:“物之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应担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条之规定危险移转于买受人时无灭失或减少其价值之瑕疵,亦无灭失或减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约预定效用之瑕疵。但减少之程度,无关重要者,不得视为瑕疵。出卖人并应担保其物于危险移转时,具有其所保证之品质
近5月淡海新市镇“实价登录”平均房价上涨20% 【MyGoNews林湘慈/综合报导】从2012年8月开始房地产实价揭露以来,各地区房价变化可以看得出来“处于持续上升中”,以淡海新市镇来说,根据新北市政府的统计资料显示,2012年10月实价揭露“平均房价”为每坪16万元,11月已经上升到每坪18万元,2013年1月来到每坪19万元,而最新统计2013年2月淡海新市镇平均房价已经确定站上每坪20万元,从过去5个月时间来统计,淡海新市镇实价揭露平均房价已经从每坪16万上升到每坪20万元,涨幅达20%。 新北市政府表示:“随着更多的新个案陆续实价登录,淡海新市镇房价仍有机会持续逐月走高。”房地产人士表示:“现阶段淡水地区预售房地产地段、产品较佳的个案,平均价都是每坪25万元起跳,高楼层行情已经上看每坪28、29万元,这样的行情依旧出现买气,房价应该是回不去了!” 根据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分析2013年2月份揭露价格资讯,其中新板特区均价约为每坪58万,最高约71万、新庄头前重划区约为每坪44万,最高约86万(1楼)、北大特区约为每坪24万元、淡海新市镇约为每坪20万元
(台北新闻)【记者潘明赐/台北报导】财政部台北国税局今(25)日表示,继承人可申请以被继承人所遗存款缴纳遗产税,如无法取得全体继承人同意,可比照遗产及赠与税法第30条第7项多数决规定,向国税局提出申请。 台北国税局说明指出,税款缴纳应以现金为原则,被继承人之遗产留有存款,继承人自应优先用以缴纳遗产税,为兼顾纳税义务人权益并利税款征起,当未能取具全体继承人同意以存款遗产缴纳时,得由继承人过半数及其应继分合计过半数之同意,或继承人之应继分合计逾3分之2同意提出申请,以避免逾期缴纳税款而须额外负担加征之滞纳金及滞纳利息。 台北国税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遗产税应纳税额为新台币300万元,遗产中有存款500万元,甲君之继承人为其子女A、B、C、D、E、F计6人,其中继承人A、B、D、E、F(应继分合计6分之5)申请以甲君之存款遗产300万元缴纳遗产税,因继承人之应继分合计已逾3分之2,稽征机关于应纳遗产税额300万元范围内,可核发遗产税同意移转证明书,供继承人向金融机构办理存款遗产转账缴税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