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者
注册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进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
所得所得税股权转让税率外资 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的性质和税率 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在性质上属于预提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资所得税法》”)有间接性的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 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在性质上属于预提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资所得税法》”)有间接性的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税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担当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 (1)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需要准备拟注册的中外合资公司的企业名称3-7个,提交相关资料办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预先核准,拿到组织机构预赋码; (6)到商务局办理批复,领取批准证书; (7)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8)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中外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来说,中国的自然人不能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有限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两种属性。有限公司人合属性体现 在:股东是基于股东间的信任而集合在一起,股东间的关系较为紧 密;股东人数有上限,不超过5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设计治理规则的空间很 大;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有一定的限制
1、设立外商投资餐饮企业申请书; 2、投资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4、(如果中国合营者以国有资产投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中方拟投入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确认文件; 5、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报章程); 6、拟设立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合营各方董事委派书; 7、拟设立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8、拟设立企业注册地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9、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