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营事业
是次广告由本港著名漫画家利志达先生亲笔绘画,并于港铁沿线刊登。 香港伤健协会一直致力推动伤健共融,透过举办不同形式的活动,宣扬伤健共融的精神。随着政府政策和社会意识的不断提升,市民大众对伤残人士的理解和态度亦远较从前进步
近1月:0.08%近3月:0.26%近1年:0.67% 经理公司应以分散风险、确保基金之安全,并维持收益之安定为目标。以诚信原则及专业经营方式,将本基金投资于中华民国境内之银行存款、短期票券(含国库券、可转让银行定期存单、公司及公营事业机构发行之本票或汇票、其他经金管会核准之短期债务凭证)、政府公债、公司债(含无担保公司债、次顺位公司债)、金融债券(含次顺位金融债券)及其他经金管会核准于国内募集发行之国外金融组织债券、附买回交易(含短期票券及有价证券)及其他经金管会洽中央银行核准之投资。本基金运用于银行存款、短期票券及债券附买回交易之总金额需达本基金净资产价值
第 七 条 中华民国国民具有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或第三款资格之一,并经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建筑工程科及格,分发任用后,于政府机关、公立学校或公营事业机构担任建筑工程工作三年以上,成绩优良,有证明文件者,得申请全部科目免试。 第 八 条 证明第五条第四款、第六条第一款之资格,应缴验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在政府机关、公立学校或公营事业机构或经政府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有案之民营事业机构服务经历证明书,并须附缴一年在八十分以上,其余均不低于七十分之考绩、考成、考核通知书或成绩优良证明文件。 前项证明担任建筑工程工作年资,以专任者为限
按公营事业总、分支机构首长、副首长除应依法申报财产外,尚须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财产强制信托,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下称本法)修正条文第2条第1项第5款、第7条定有明文;又机关首长应就人事甄审委员会报请升补名册内圈定升迁人员,如对甄审委员会报请圈定升迁人选有不同意见,得退回重行改依其他甄选方式办理升迁事宜,且各机关长官应回避任用三亲等以内亲属,公务人员升迁法第9条、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条亦有明文。公营事业移转民营条例等相关法令虽未对公营事业首长、副首长明文定义,然揆诸前开条文,政府机关首长既具有任用、升迁调动等人事权限,公营事业机构之首长、副首长亦应比照之,是本法修正条文所称公营事业总、分支机构首长、副首长,应以掌有人事权限者始足当之。
中新网5月29日电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台湾宣布调涨油价,而台“中油”公司未来7个月仍将亏损约400亿元(新台币,下同),若加计1至5月冻涨,全年亏损将达800亿元。 据报道,由于台当局为减轻民众负担,决定让“中油”油价负担2成,只反映8成,除了汽柴油,“中油”未来继续吸收2成,桶装瓦斯及燃料油价格均只反映一半,且天然气价格只反映54%。“中油”虽有营业收入606亿元,但吸收2成部分,每月亏损13亿元
(一)按公职人员或其关系人,不得与公职人员服务之机关或受其监督之机关为买卖、租赁、承揽等交易行为,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下称本法)第9条定有明文,而所称受其监督之“机关”,依同法第4条第3项系指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公营事业机构。 (二)又依公营事业移转民营条例第3条规定,所称公营事业系指各级政府独资或合营者,政府与人民合资经营,且政府资本超过百分之五十者,或政府与前2款公营事业或前2款公营事业投资于其他事业,其投资之资本合计超过该投资事业资本百分之五十者而言。准此,倘贵行资本结构符合前开条例者,贵行自属受总统、副总统、行政院长、副院长或行政院金融管理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委员等监督之机关,如否,则非本法第9条所称“机关”范畴
检送本校创新产业学院台北分处举办之“110-2采购实务研习会”招生简章,敬请贵机关(构)、学校惠予公告并鼓励同仁踊跃参训,请查照。 說明: 一、为协助各级政府机关(构)、学校及公营事业等之采购、监办、稽(察)核等相关业务人员,熟悉政府采购法令,精进采购效率与品质。本校特于台北、台中、高雄地区办理各梯次研习会,详如附件简章
3. 听说国民年金在100年7月修法放宽老年基本保证年金的请领条件,请问放宽的是哪些部分? 一、在100年7月1日修法施行前,除了原住民以外,只要是领过“军人、政务人员、公教人员或公营事业人员一次退休金”的人,就不能请领老年基本保证年金。但是在100年7月1日修法施行后,领过“军人、政务人员、公教人员或公营事业人员一次退休金”的人,如果符合下列其中之一的条件,仍然可以请领老年基本保证年金: 没有领过公保养老给付或军保退伍给付,也没有办理政府优惠存款。 领过公保养老给付或军保退伍给付,但是没有办理政府优惠存款,自年满65岁当月起以3000元按月累计,至累计达原领取的“公保养老给付+军保退伍给付”总金额后
1. 中奖人填妥领奖收据并在收据上粘贴0.4%印花税票(中五奖以上者),携带国民身份证及中奖统一发票收执联兑领奖金。中特奖、头奖、二奖、三奖者请向各直辖市及各县、市经指定之邮局领取奖金;中四奖、五奖、六奖者请向各地邮局兑领。 2. 统一发票收执联未依规定载明金额者,不得领奖
103学年度第1学期新北市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原住民学生奖学金采通讯报名至103.10.19 一、凡具原住民身份,设籍本市满六个月以上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在学学生,且未领有其他政府机关及公营事业单位之奖助学金者,得申请本奖学金。 二、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03年10月19日前邮寄申请,逾期概不受理。 三、本奖学金之申请项目、标准及发给金额如下: 1、就读公立高中、职(含五专一年级至三年级),学业或智育成绩总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者,发给新台币(以下同)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