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板题解答专区:到底劳动契约是要在面试的时候说明,还是报到的时候做说明呢?
大家早上好,这是一个我常被问到的问题,其实劳基法可以说是无孔不入啊,其实从公司刊登求才广告的时候就己经有劳基法影子了,到底劳动契约要在什么阶段说明才是最保险的机制呢?我为什么说保险,因为我常教学生一件事,没有劳动契约的公司不要去,所以这几年的确有企业上门求助是为了这一件事情,劳动契约不止是法律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它可以代表公司的门面,所以如果各位看倌以为劳动契约只是要签名就可以的话,那你们也太小看劳动契约的效力了,今天这篇文章我们来讨论劳动契约到底要在什么时间点上场才是最有效的!
一、先把劳动契约的内容做个分类:
二、面试前先把福利措施说大概 - 福利类:
面试前一定会跟面试者通信或电话,所以我这个时候就会将福利制度大约做个简略的说明,一是增加他来面试的几率,二是让他可以同时与其他企业做个比较,公司遵守法律规定就要从第一次接触的时候让他们清楚。
三、一次面试的时候把福利内容说清楚 - 福利:
通常第一次面试会是人资部门的同仁去进行,这个时候可以接着上次的话题,把劳动契约的福利部分‘秀’给面试者看,大多数的公司都会用讲的,而不是拿法律契约出来,现在大多数的求职者都跟惊弓之鸟一样,都会认为企业是黑心、是不透明的,这一个拿契约出来主动做说明,可以让面试者清楚公司是一个有制度、有规范的企业,这也会大大提升他们想来的意愿。
四、二次面试的时候把工作内容(职务说明书)说清楚 - 义务+权利:
劳动契约最重要的就是签署员工的工作内容,也是他将来加薪、升迁的重要依据,所以部门的主管一定要用职务说明书跟面试者说明的非常清楚,并要表示职务说明书会做为劳动契约的附件,将来的考核都会以工作表现为依据,所以各位搞清楚,职务说明书是部门主管要做出来的,这可不是人资的工作。
五、报到时候把劳动契约看过再签名 - 权利类:
公司的管理规范通常不会放在劳动契约里,所以这里要再加上工作规则,让报到的员工可以有个清楚的依据,而劳动契约因为有前三次的说明,所以内容已经大概清楚,报到时候只要再确认一次劳动契约内容、职务说明书内容就可以签名,通常我会建议客户给报到者大约60分钟的时间,让人资针对工作规则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做说明,至少管理规范要非常的清楚才行。
今天的文章很简单吧,但各位可以去想想,所有的劳资争议其实都可以在面试的初期开始做预防,不要以为签了文件就可以高枕无忧,公司把契约拆开并做详细的说明,其实会让员工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放心了,最重要的是建议合约一式两份,透明才是建立信任最好的方法,而信任才是避免劳资争议最好的机制,与各位分享!
劳雇关系,就像大自然中的冰与火一样,有时冲突、有时共存,用时事、法令、实际案例来与大家分享、讨论,找出一个适合的角度与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