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工伤职工受伤后,怎样才能使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呢?在工伤赔偿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要把握好工伤认定、鉴定、赔偿过程中的7个重要期限。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时间外的一定期限内死亡的话,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经过了工伤死亡认定后,其家属就能获得工亡赔偿。那么工伤死亡认定时间需要多久呢?小编马上为您介绍。 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认定工伤的范围,是指那些与工作有因果关系的伤害。在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伤 情形中,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韩宁”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在办公室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摔倒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本文有58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在办公室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摔倒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信用卡和小额贷款实在还不上怎么办?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本文摘要:小编成从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涉及通报了解到2019年葫芦岛工伤保险涉及规定将有所调整,下面为您整理了2019年葫芦岛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范围、流程的涉及讲解,仅供参考。2019年葫芦岛工伤保险赔偿标准1、导致一般损害(并未超过残疾)的赔偿金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退休金、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小编成从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涉及通报了解到2019年葫芦岛工伤保险涉及规定将有所调整,下面为您整理了2019年葫芦岛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范围、流程的涉及讲解,仅供参考
工伤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即可申请,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劳动者一方可以等工伤认定书生效后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后6个月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如下资料:1、工伤认定书,2、身份证复印件,3、入院记录、疾病诊断书、病历、报告单、出院记录、影像记录材料(第一张和最后一张,必须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前一个月左右去医院拍摄,4、一寸相片2张,5、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除医院影像资料外,其他材料全部一式两份。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工伤认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视同工伤。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将发生工伤的情形由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延伸到了上下班途中,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工的工伤权益。正因为这条规定是对工伤范围的延伸,因此在相应条件上也做了一些限制,以避免工伤范围的无限扩大
工伤事故死亡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一旦发生,就会产生一些事故性伤害,会给企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而且还常常遗留许多社会问题。可是真的发生工伤死亡的情形该怎么办,其有何认定标准,而工伤事故死亡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下文包大状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
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 作为工伤员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
烫伤工伤的假期没有明确的天数。但法律明文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所以当事人如果是在上班期间被烫伤,造成工伤的话,可以去做一个伤情鉴定,获得一定的赔偿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河北省沙河市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人社系统行风建设要求大力优化办事流程精减手续材料积极开展联合调查使工伤认定更加便捷高效极大地方便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近日沙河市人社局通过减化手续流程仅用一星期时间就帮助一名超龄女工完成了工伤认定。 4月22日家住河北省沙河市刘石岗乡御路村的彭大姐激动地给沙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股打来电话寄给她的工伤认定书已经收到困扰了她两年多的烦心事终于放下了非常感谢工作人员及时、热心的服务和帮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工伤认定办法》第18条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22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素问百科 百科知识 工资3000工伤十级大概赔几万(了解工伤赔偿标准) 工资3000工伤十级大概赔几万(了解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身体伤害或者患病。在中国,工伤赔偿制度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雇主必须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以便在员工发生工伤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对于工资3000的员工来说,如果发生了十级工伤,大概需要赔偿多少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工伤赔偿标准,以及如何进行赔偿申请
本文摘要:8月4日市人社局以“工伤保险走进建设工地”为主题对来自14家修建企业的代表举行工伤预防知识集中宣传培训提高修建企业的宁静生产意识引导修建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运动以悬挂条幅、部署展板、发放宣传质料等形式向修建企业代表宣传工伤预防有关知识。来自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市信息中心、第二人民医院的事情人员还现场就工伤预防政策、职工体贴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认定和工伤报销等方面的问题举行答疑解惑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海南单工伤保险,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赔偿是不一样的。海南单工伤保险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工伤人员在工伤医疗期终结之后,仍在原受伤单位工作,或在原工伤单位或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退休人员,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申请工伤旧伤复发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旧伤复发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于受理;不受理的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烫伤工伤的假期没有明确的天数。但法律明文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所以当事人如果是在上班期间被烫伤,造成工伤的话,可以去做一个伤情鉴定,获得一定的赔偿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通知》,结合2022年自治区本级工伤事故和全区安全事故、职业病等发生情况,确定2023年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采矿业,服务业,制造业,危险化学品行业。 据了解,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是制定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重要依据,对于制定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有指导作用,公布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可以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
杨某在某建筑公司的工地上从事吊篮安装等工作。2013年9月,杨某在安装吊篮时,不慎被砂轮片击伤左眼。2014年1月,杨某以建筑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者工伤复发后,造成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1. 参保人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报告,人事部门确认为工伤后,持相关资料到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地址是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大厅B区社保服务厅)。 2. 住院治疗时间超出《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停工留薪期,需去办理续期手续才能正常记账。 3. 工伤住院期间发生的工伤治疗以外的其它疾病治疗,不纳入工伤医疗记账
你了解工伤保险基金吗?收好这份科普! 工伤保险是职工安全的一把“保护伞”,能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工伤鉴定时间是指工伤职工认定工伤伤残等级的时间,但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时间是否有时间限制。为此,我们对此进行了总结,供公众了解。那么,工伤和伤残鉴定的时限是什么?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7月22日2022年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在海南省举行,天泰建工选送的《提高现浇箱梁预埋钢板安装合格率》《塔吊钢丝绳保养装置的研制》《楼层洞口临边作业安全带系挂装置的研制》《H型钢翻转辅助装置的研制》《研制钢结构桥架固定装置》5项QC成果在来自全国各地的1122项成果中脱颖而出,均获一等奖,其中泰金QC小组于金、朱跟东组合获**发布奖,夺取 “大满贯”!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此次决赛采取现场发布的形式比赛。 近年来,天泰建工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积极鼓励员工大胆创新,已连续多年在国家级、省市级QC发布会上获得佳绩。同时,工程中心开辟科技创优申报途径,不断调动员工自主参与质量管理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有力带动了施工管理水平提升和技术技能的提高,一并解决了工程施工中的各项难题,为公司发展提供了磅礴动能
因工致残职工,工伤待遇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高低有关吗? 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之一,对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职工因工致残,工伤待遇与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高低有关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其享受的工伤待遇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无关,与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及相应的待遇标准有关。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本案中,申请人之妻陆翠奎在发生死亡事故时,已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属于不能适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申请人提出陆翠奎的死亡应认定为工伤的再审申请主张,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其相关民事权益可另循法律救济途径解决。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闭某A
当前位置:北京元优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_业务范围_损害赔偿_ 多数在职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只知道要申请工伤赔偿,而不知道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赔偿数额,关于金额方面,每年国家都会出台相应的计算标准,供广大劳动者参考。工伤赔偿的数额会根据伤情的不同被分为几个等级,按照伤情的严重程度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计算方法是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根据伤残级别的标准规定伤残数额的赔偿标准,以便职工在发生工伤后,依照条例查询赔偿金额,在索赔时做到心中有数,有法可依、有理有据
近日,甘肃省正宁县人社局组织开展了以“科学防控疫情,健康工作随行”为主题的工伤保险宣传周活动,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建筑业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工伤和职业伤害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正宁县人社局干部职工来到县城中心街道设置集中宣传点,发放宣传彩页2000份,赠送宣传书籍200册,为群众现场解答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等问题236人次。今年,他们还先后两次深入23家工矿建筑企业,对工伤保险费缴纳、企业负责人遵守工伤保险政策法规、保障农民工工伤权益、疫情期间工伤保险费减免政策和尘肺病防治等工作进行重点宣讲
1、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3、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4、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5、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