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职工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时间外的一定期限内死亡的话,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经过了工伤死亡认定后,其家属就能获得工亡赔偿。那么工伤死亡认定时间需要多久呢?小编马上为您介绍。 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韩宁”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在办公室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摔倒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本文有58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在办公室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摔倒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信用卡和小额贷款实在还不上怎么办?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工伤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即可申请,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劳动者一方可以等工伤认定书生效后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后6个月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如下资料:1、工伤认定书,2、身份证复印件,3、入院记录、疾病诊断书、病历、报告单、出院记录、影像记录材料(第一张和最后一张,必须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前一个月左右去医院拍摄,4、一寸相片2张,5、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除医院影像资料外,其他材料全部一式两份。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工伤认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视同工伤。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将发生工伤的情形由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延伸到了上下班途中,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工的工伤权益。正因为这条规定是对工伤范围的延伸,因此在相应条件上也做了一些限制,以避免工伤范围的无限扩大
烫伤工伤的假期没有明确的天数。但法律明文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所以当事人如果是在上班期间被烫伤,造成工伤的话,可以去做一个伤情鉴定,获得一定的赔偿
河北省沙河市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人社系统行风建设要求大力优化办事流程精减手续材料积极开展联合调查使工伤认定更加便捷高效极大地方便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近日沙河市人社局通过减化手续流程仅用一星期时间就帮助一名超龄女工完成了工伤认定。 4月22日家住河北省沙河市刘石岗乡御路村的彭大姐激动地给沙河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股打来电话寄给她的工伤认定书已经收到困扰了她两年多的烦心事终于放下了非常感谢工作人员及时、热心的服务和帮助
本文摘要:8月4日市人社局以“工伤保险走进建设工地”为主题对来自14家修建企业的代表举行工伤预防知识集中宣传培训提高修建企业的宁静生产意识引导修建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运动以悬挂条幅、部署展板、发放宣传质料等形式向修建企业代表宣传工伤预防有关知识。来自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市信息中心、第二人民医院的事情人员还现场就工伤预防政策、职工体贴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伤认定和工伤报销等方面的问题举行答疑解惑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海南单工伤保险,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赔偿是不一样的。海南单工伤保险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工伤人员在工伤医疗期终结之后,仍在原受伤单位工作,或在原工伤单位或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退休人员,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申请工伤旧伤复发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旧伤复发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于受理;不受理的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烫伤工伤的假期没有明确的天数。但法律明文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所以当事人如果是在上班期间被烫伤,造成工伤的话,可以去做一个伤情鉴定,获得一定的赔偿
杨某在某建筑公司的工地上从事吊篮安装等工作。2013年9月,杨某在安装吊篮时,不慎被砂轮片击伤左眼。2014年1月,杨某以建筑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者工伤复发后,造成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1. 参保人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报告,人事部门确认为工伤后,持相关资料到工伤认定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地址是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大厅B区社保服务厅)。 2. 住院治疗时间超出《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停工留薪期,需去办理续期手续才能正常记账。 3. 工伤住院期间发生的工伤治疗以外的其它疾病治疗,不纳入工伤医疗记账
你了解工伤保险基金吗?收好这份科普! 工伤保险是职工安全的一把“保护伞”,能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因工致残职工,工伤待遇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高低有关吗? 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之一,对于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职工因工致残,工伤待遇与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高低有关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其享受的工伤待遇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无关,与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及相应的待遇标准有关。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本案中,申请人之妻陆翠奎在发生死亡事故时,已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属于不能适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申请人提出陆翠奎的死亡应认定为工伤的再审申请主张,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其相关民事权益可另循法律救济途径解决。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闭某A
1、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3、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4、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5、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司机交通肇事获刑,能算工伤吗? 付某在某物流公司担任司机,负责往省外地区运送货物。2013年4月18日,在为单位出车时,付某因疲劳驾驶在高速路上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导致一死两伤。付某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因其在事故中受重伤,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刚刚结束了今冬第二场全市性降雪。雪天路滑,摔倒受伤能不能算工伤?能不能报销呢?人社部给出了官方答案。 人社部指出,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Hi欢迎来到西北地区最大的专业招聘求职网站! 您好!在职员工工伤复发,用人单位该怎么处理? 某生产制造型企业一名员工因工伤致残,被评定为八级伤残。2020年7月,该员工出现工伤复发的问题,希望企业支付医疗费用。 企业想知道,这次的医疗费用他们需要支付吗?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康复后,伤情已经基本稳定,又在原工伤部位发生伤病
1、用人单位工伤申报材料,包括事故伤害报告、本人申请、《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职工因工伤亡认定表》; 2、诊断证明材料,包括初诊诊断证明及相关的生化物理检查报告; 3、经办机构提供的《工伤亡事故调查确认书》。 除提供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该提供受伤害人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职业接触史、职工档案和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确诊的职业病必须是国家法定职业病范围内的病种)。 市本级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工作人员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属于工伤认定的受理范围
职工工伤赔偿多少?不同的伤害程度和地区赔偿标准不同的,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享有。构成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到冬天,上下班难免遭遇路滑,因此导致摔伤也是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有人疑惑:在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是工伤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明确。那就是:不算,但可享受医保待遇
员工下班后被领导叫住加班突发疾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2020年5月24日17时38分,江西某公司职工廖某打卡下班,在公司食堂吃完饭后被领导张某通知加班,18时16分廖某在搬钢管时突然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 2020年5月26日,江西某公司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廖某的工伤认定申请。 同日,被告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为廖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工伤
当前位置:北京元优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_业务范围_损害赔偿_ 多数在职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只知道要申请工伤赔偿,而不知道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赔偿数额,关于金额方面,每年国家都会出台相应的计算标准,供广大劳动者参考。工伤赔偿的数额会根据伤情的不同被分为几个等级,按照伤情的严重程度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计算方法是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根据伤残级别的标准规定伤残数额的赔偿标准,以便职工在发生工伤后,依照条例查询赔偿金额,在索赔时做到心中有数,有法可依、有理有据
当前位置:北京元优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_业务范围_损害赔偿_ 多数在职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只知道要申请工伤赔偿,而不知道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赔偿数额,关于金额方面,每年国家都会出台相应的计算标准,供广大劳动者参考。工伤赔偿的数额会根据伤情的不同被分为几个等级,按照伤情的严重程度进行赔偿。 工伤赔偿计算方法是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根据伤残级别的标准规定伤残数额的赔偿标准,以便职工在发生工伤后,依照条例查询赔偿金额,在索赔时做到心中有数,有法可依、有理有据
工伤赔偿如何申请?如何认定工伤?工伤赔偿律师为您介绍: 一、工伤赔偿申请方法。工伤赔偿律师提醒,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有必要首先及时医治,要求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未申报的,职工能够委托自己或者家族或者律师申报的工伤请求
接下来云南薪税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具体内容! 一、工作期间车祸算工伤吗? 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鉴定一般两个月内可以得到结果,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要去当地的劳动局里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果经过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申请人达到工伤标准的,那么申请人就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会和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如果双方对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的,那么也可以申请进行二次鉴定
2017年3月,海陵区工人沈一山施工时不慎从高处摔落,被送进医院,诊断为脚部粉碎性骨折。 多次与绿茵公司协商赔偿均未果后,沈一山向社保局申报了工伤认定,绿茵公司坚持认定沈一山只是临时来干几天活的,与单位并无劳动关系,双方意见相互矛盾,工伤认定只得作罢。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沈一山向海陵区法院进行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