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即可申请,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劳动者一方可以等工伤认定书生效后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后6个月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如下资料:1、工伤认定书,2、身份证复印件,3、入院记录、疾病诊断书、病历、报告单、出院记录、影像记录材料(第一张和最后一张,必须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前一个月左右去医院拍摄,4、一寸相片2张,5、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除医院影像资料外,其他材料全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