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
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富文广旅体许〔2022〕036号) 2022年07月31日(19:00-21:50) 经本机关审查您于2022年07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于2022年07月31日(19:00-21:50))在富阳影剧院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和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营业性演出审批的行政许可,并向你颁发、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文书。 审批期限届满需继续演出或者变更和增加演出内容的,请提前3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台州开元大酒店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12月14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不定时工作制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12月14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条和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5号)第四条和第五条、《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6〕181号)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舟外管罚[2019]1号)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家门支行发生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江苏某电机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所生产的26台电机严重不合格,收到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公告信息显示,2016年10月27日,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6年三季度国家监督检查中检出某电机厂生产的规格型号为YE3-132S-45.5KW超高效率三相异步电动机因效率测定项目不符合GB18613-2012标准,依据CCGF710.2-2015三相异步电动机抽查实施规范,被判定为严重不合格,至案发时止,共生产该电动机26台,销售价格945元/台,抽样3台,库存23台未销售,货值24570元,无违法所得。 对此,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库存的23台不合格电动机;2、处罚款32000元,上缴国库
光峰科技2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提出的有关台达公司所持有的2项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均决定宣告其专利权全部无效。 截至目前,光峰科技自科创板上市后,有3项涉诉专利,其中2项被成功宣告无效。早在2019年7月29日,在科创板上市一周,光峰科技即被台达公司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三起专利侵权诉讼,诉讼涉及台达公司激光显示领域的3项专利(“光学系统”(专利号:ZL201310017478.0)、“蓝光合成方法及系统”(专利号:ZL201310625063.1)、“荧光剂色轮及其所适用的光源系统”(专利号:ZL 201610387831.8))
刘某与重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二审行政判决书(1)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2号。 法定代表人黄奇帆,市长。 上诉人刘某因请求撤销被上诉人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4)渝五中法行初字第0012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该项目成果包括五方面:生态经济学的研究进展,理论篇;生态经济学的研究进展,实践篇;上升型的生态视角;生态经济学的集成研究框架;第三窗口——超越牛顿和达尔文的自然生活。 该项目于2016年结题验收,共提交74篇(部)论著,项目负责人本人到会向专家组汇报了项目研究情况。经认真评议,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完成了研究任务,综合评价等级为“一般”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2年5月18日作出的《终止调解通知书》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本机关法制机构于2022年5月30日收悉。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请求撤销的《终止调解通知书》,系被申请人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处理民事纠纷过程中作出的处理行为,依法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可以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应当就民事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青岛11月11日讯(记者 孙军)为规范教育督导问责工作程序,今天,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青岛市教育督导问责文书格式范本》,明确规定了教育督导问责工作中常用的《教育督导限期整改通知书》《调查认定报告》《教育督导问责启动呈批表》等15种文书的格式范本,真正实现了教育督导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据了解,此次发布教育督导问责文书格式范本,是青岛市继《青岛市教育督导问责工作规程》出台后又一个教育督导问责的具体配套制度文件。文书格式范本以《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山东省〈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实施细则》《青岛市教育督导问责工作规程》为依据,涵盖教育督导问责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本文摘要:7月28日晚间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ST众泰000980)公告称之为公司及涉及人员于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全称“浙江证监局”)开具 的《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涉及人员采行开具警告函措施 的要求》(以下全称“决定书”)。浙江证监局要求对公司及涉及人员采行开具警告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并算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7月28日晚间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ST众泰000980)公告称之为公司及涉及人员于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全称“浙江证监局”)开具 的《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涉及人员采行开具警告函措施 的要求》(以下全称“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