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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某电机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所生产的26台电机严重不合格
江苏某电机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所生产的26台电机严重不合格,收到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公告信息显示,2016年10月27日,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6年三季度国家监督检查中检出某电机厂生产的规格型号为YE3-132S-45.5KW超高效率三相异步电动机因效率测定项目不符合GB18613-2012标准,依据CCGF710.2-2015三相异步电动机抽查实施规范,被判定为严重不合格,至案发时止,共生产该电动机26台,销售价格945元/台,抽样3台,库存23台未销售,货值24570元,无违法所得。 对此,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库存的23台不合格电动机;2、处罚款320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