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协会
2015年10月19日至20日,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律师协会、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主办的“知识产权与贸易国际论坛——司法、行政与创新”国际论坛在上海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及全国各级法院法官,美国最高法院、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国内外知名学者,大型国内企业及跨国公司的法务等共计500余人参会,共同探讨了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共同关注的问题。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芳律师应邀参会,并主持了“专利执法与服务”论坛的专题讨论
1月30日,我市在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暨水污染治理两大攻坚战推进会上表彰了2022年度“工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中,2022年“工改”工作标兵单位6个,2022年“工改”工作先进单位15个,2022年“工改”工作**助力单位8个。 记者现场获悉,翠亨新区、黄圃镇、小榄镇、坦洲镇、阜沙镇、神湾镇共6个单位获颁“2022年度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标兵单位”;横栏镇、火炬开发区、三乡镇、大涌镇、东凤镇、港口镇、南区街道、古镇镇、南头镇、板芙镇、三角镇、东区街道、沙溪镇、西区街道、石岐街道共15个单位获颁“2022年度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先进单位”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于1993年在深圳设立,是深圳市最早获得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信达于2021年取得专利代理资质,机构代码为44801。 信达曾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深圳市律师协会的“2011-2014年度、2018年-2021年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深圳律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深圳市律师协会成立30周年之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陈天国等7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结果公示(2022年第43期)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南宁市律师协会于2022年12月2日上午组织考核小组对陈天国等8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经考核小组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为7人合格1人不合格。现将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七日(2022年12月6日-12月12日)
2017年9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委员会及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了主题为“破产审判与管理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的“2017年江苏破产法论坛”。会议由省律协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委员会主任姚彬主持,省高院副院长何方、民二庭庭长夏正芳、南京中院副院长姚志坚等法院领导参加了本次论坛,并做了主题发言。省内各中级法院和区县法院的分管领导、一线法官,省内各市律协的管理人代表参加了论坛
【“中国天眼”被碰瓷了:#天眼被注册为烟草商标#?中国控烟协会要求严查】 近日,有一种“天眼”品牌的卷烟在贵州、云南等地销售,引起热议。13日,针对“天眼”这一国之重器名称被烟草企业投机注册为商标并使用的情况,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开发布《关于依法宣告“天眼”卷烟商标无效的呼吁书”》,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引起重视,严肃查处云南中烟恶意抢注“天眼”商标事件,并宣告该相关注册商标无效。 此前,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贵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清凯律师明确表示不能接受
“什么是权?什么是责?什么是公序良俗?”这是一场特殊的民法典宣讲课,地点在“大墙”内──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为让法典精神、契约精神、诚信精神和法治思维在未成年犯群体中入脑入心、生根发芽,市律师协会会同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积极开展对未成年犯的法治帮教。录制民法典培训视频资料,全面、系统地剖析讲解,向每名未成年犯赠送民法典……“老师”们讲得认真,“学生”们听得入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20年12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解释》的出台,首先要感谢刘贵祥专委!刘贵祥专委带领《解释》起草小组讨论20余次、共计100多个小时,很多次讨论都是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可以说对每一个条文都进行了反复推敲,仔细权衡,精雕细琢。其次要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各位委员对《解释》的严格把关!感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解释》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感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监管部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部分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对《解释》提出修改意见的社会各界人士,《解释》是你们心血的共同结晶! 本书由《解释》起草小组成员撰写,确保能原汁原味地呈现起草过程中的争议以及最终定稿的理由
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资深律师; 1995年至1998年任河北某高校法学教师,讲授民法、经济法等法学基本课程,理论功底深厚; 2005年到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和美国特拉华州私立Goldey-Beacom学院访学; 2000年开始在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主办并协办过大量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实践经验丰富。 专业领域涉及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及刑法,尤其擅长对疑难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处理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业务。 主持创办的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隶属北京市司法局管辖,是一家专业与综合并重的律师事务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国务院同意,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部分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