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眼”被碰瓷了:#天眼被注册为烟草商标#?中国控烟协会要求严查】
近日,有一种“天眼”品牌的卷烟在贵州、云南等地销售,引起热议。13日,针对“天眼”这一国之重器名称被烟草企业投机注册为商标并使用的情况,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开发布《关于依法宣告“天眼”卷烟商标无效的呼吁书”》,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引起重视,严肃查处云南中烟恶意抢注“天眼”商标事件,并宣告该相关注册商标无效。
此前,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贵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清凯律师明确表示不能接受。他说,或许出品方的初衷是好的,但大家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将一包香烟命名为“天眼”,在外包装上也高度关联,确实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科技日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当初,烟草公司在使用“天眼”元素及商标时,和国家天文台没有做过任何沟通。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为此也发过律师函交涉,但没有得到相关方回应。
也有人说,尽管情感上难以接受,但如果“天眼”的商标合法,也只能承认现状。况且,市面上不乏“***”“黄果树”这类的香烟品牌。“两者没有可比性,不能相提并论。”在余清凯看来,早期的商标法还不完善,让“***”之类的老品牌得以使用至今,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但“天眼”面临的情况完全不同,现在商标法已经很完备了,应该用法治的眼光来审视这个事情。时代背景不同,游戏规则自然也不同。[UR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