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
对你院4月28日请示的问题,我们意见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五条及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一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期为15日;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另一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期为60日。15日期满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一方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不得上诉。但是由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上诉期限未满,本案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还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实行监视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规定: 被告人具有系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监视居住: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首页交通损害赔偿各地赔偿标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2021)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2021)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本院相关审判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地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21]60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案件类型:适用于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海事案件)。 二、赔偿标准:不再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首页交通损害赔偿各地赔偿标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2021)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2021)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本院相关审判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地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21]60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案件类型:适用于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海事案件)。 二、赔偿标准:不再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遇到民事财产权纠纷,想要取得债权的凭证,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诉讼较耗时,可先考虑透过法院的督促程序(支付命令)来快速取得债权的凭证。而支付命令要向哪个地方法院提出声请,是当事人要务必留意的事项,如果向无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法院可能会直接裁定驳回,损失时间和500元的裁判费。 而其中一个问题就是,支付命令可否适用合意管辖的规定呢? 什么是合意管辖? 民事诉讼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有所规定,原则上,原告必需到被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就是所谓的以原就被原则,但如果当事人间愿意事先约定涉讼管辖法院,则原告例外可以到约定法院起诉
依据司法院于民国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组织法”第57条之1,“最高法院于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选编之判例,若无裁判全文可资查考者,应停止适用。未经前项规定停止适用之判例,其效力与未经选编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一) 第二审之审判,除有特别规定外,准用第一审审判之规定,故审判 长调查证据完毕,应由检察官、被告乃辩护人依次辩论,审判长于 宣示辩论终结前,最后应讯问被告有无陈述,而此种关于审判期日 之诉讼程序,是否依法践行,并应以审判笔录为证,刑事诉讼法第 三百五十六条、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百八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定 有明文
有两种情形: (一)如果处分书是驳回地检署缓起诉处分依职权送再议案件,表示被告仍应依原缓起诉处分处理,如缴交所命履行支付之缓起诉处分金、执行义务劳务,或就其他检察官所命遵守或履行事项,履行或遵守其他附带义务,至应于何期间内向何机关、团体缴交,或履行(遵守)其他所命事项,应耐心等待原检察署执行科或观护人室的通知。 (二)处分书是驳回告诉人再议之声请时,如告诉人对驳回处分之理由仍有不服,得在接获处分书后翌日(即第2天)起算10天内,委任律师提出理由状,向原检察署所在之第一审法院声请交付审判,如处分书之送达是寄存送达者(一般为寄存于送达地派出所等警察机关),其寄存送达自寄存之日起,经10日发生效力(刑事诉讼法第62条准用民事诉讼法第138条),惟该应受送达人,如系在10天内实际领取者,其声请交付审判的10日期间,是从实际领取翌日起算,如是在寄存10天以后领取者,声请交付审判的10日期间,是从寄存日起的第11天起算(如1月1日寄存处分书,1月11日即开始起算声请交付审判的10日期间);至被告接获这种处分书,不用再做任何处理,等待告诉人有否在得声请交付审判的10天期间内声请交付审判而定,如告诉人未为声请,全案即告不起诉确定,如告诉人有委任律师声请交付审判,就等待法院的裁定或通知。
关于死缓减刑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 ... 更多 关于死缓减刑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一、行政诉讼坚实第一审新制(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施行法、行政法院组织法、法院组织法及法官法等五部法律),业经总统于今(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司法院定自112年8月15日施行,本次行政诉讼法修法重点:于高等行政法院增设“地方行政诉讼庭”,集中受理原由各地方法院行 政诉讼庭审理之事件,并透过“巡回法庭”、“线上起诉”、“远距审理”等配套措施,兼顾人民诉讼便利性。调整通常诉讼程序管辖范围,将诉讼标的金(价)额新台币150万元以下之税捐、罚锾或其附带之裁罚性、管制性不利处分、其他公法上财产关系诉讼,以地方行政诉讼庭为第一审管辖法院,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诉讼庭”审理是类事件之上诉抗告事件。强化最高行政法院法律审功能,搭配渐进扩大强制律师代理、采行促进诉讼程序及替代裁判之纷争解决机制、便利原住民或部落接近使用行政法院、弱势儿少及身心障碍者近用司法权益、防杜滥诉等配套制度
民事二审维持一审概率多大(浅谈二审终审后再审成功率) 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一审裁判结束后,未发生法律效力前都有权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是否正确、合法。二审程序自此启动。 现行法律规定,二审裁判的依据情形不同共有四种结果,分别是: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