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
若您有任何商业上的需求,请与我们联系,谢谢您! 卫福部公告“人工水晶体”、“软式及硬式透气隐形眼镜保存用产品”及“皮肤表面黏合用之组织黏合剂与伤口闭合装置”等3项医疗器材临床前测试基准 【发布日期:2023-02-04】 发布单位:医疗器材及化妆品组 by 69105704 主旨:公告“人工水晶体”、“软式及硬式透气隐形眼镜保存用产品”及“皮肤表面黏合用之组织黏合剂与伤口闭合装置”等3项医疗器材临床前测试基准。 一、公告“人工水晶体”、“软式及硬式透气隐形眼镜保存用产品”及“皮肤表面黏合用之组织黏合剂与伤口闭合装置”3项医疗器材临床前测试基准(如附件),俾供医疗器材制造业者产品研发及申请查验登记资料之参考。 二、本案另载于本署万维网站(www.fda.gov.tw)之公告区及医疗器材法规专区
各位环境用药制造业、贩卖业及病媒防治业伙伴大家好 为加强各业别防疫应变管理,各业别需协助指定专人作为“防疫长”及“防疫管理员”,接受相关教育训练,负责各场所之防疫宣导,如有确诊案例能在第一时间通报,并协助匡列、采检或隔离等防疫工作,为配合政府防疫一体,请各位伙伴于4月12日前于环境用药管理资讯系统(MDC)中填列贵公司之“防疫长”及“防疫管理员”名单及联络方式,以强化防疫管理,谢谢配合。 本局预定于4月中旬后召开防疫教育训练说明会议(视讯会议),时间将另行以电子邮件通知大家。 检附本署“111年3月31日环署授化字第1118106369号函”、“COVID-19防疫作业整备功能说明”、“企业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续营运指引”及“企业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续营运指引懒人包”如下方连结供参
观护人职掌成年(18岁以上)保护管束及其他相关观护事务,地方检察署观护人执行保护管束之对象有: 1. 假释出狱,在假释中付保护保束者; 2. 受缓刑之宣告,在缓刑期内付保护管束者(含缓刑附条件应 履行义务劳务案件、缓刑附条件必要命令案件); 3. 按其情形以保护管束代感化教育、监护、禁戒及强制工作处 分者; 4. 停止强制工作,停止期间并付保护管束者; 5. 执行缓起诉义务劳务案件、缓起诉必要命令案件; 建议更新浏览器至以下版本:最新版本Edge、Chrome、Firefox 本署系采弹性上下班,全日上班:8时至8时30分上班,17时30分至18时下班。
连江地检署召开107年度检警联席会议 检警联席会议系连江地区司法警察机关年度重大盛事,本署特于今(24)日上午邀集本辖警、调、政风、宪兵、海(岸)巡等相关单位于本署大礼堂,举办“连江地区107年度检警联席会议”,并由福建高等检察署金门检察分署王检察官以文莅会指导,福建连江地方法院吴法官宗育亲临致词。会中由本署及辖内各单位进行本年度之工作报告,并针对现在及未来在马祖地区服役军人之设籍问题提案进行讨论,会中达成多项共识。 台湾高等检察署金门检察分署王检察官以文对于本署选前不畏惊涛骇浪,分赴四乡五岛进行各项反贿选宣导敬表感佩之意,以及本辖警、调于选举期间,严密配合查察贿选,为积极净化选风,即便侦办案件过程艰辛最终成果丰硕,其表示高度的肯定
一、对于犯罪轻微,而受短期自由刑宣告者,依刑法规定,在合于下列要件时,得声请准予易科罚金: 所犯之罪最重本刑(即对某种犯罪,法律规定其应科处的最高刑度)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者。 法院所宣告之刑为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者。 二、得易科罚金之案件,受刑人如出国未归,在远洋渔船作业或罹患重病经医师证明无法亲自到案办理者,得由受刑人之配偶、三亲等内血亲、二亲等内姻亲持确实之证明文件,代为声请
106.12.19“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勤前教育说明会” 106年12月19日假本署三楼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说明会。本场次由陈怡仁观护佐理员担任讲师,说明缓起诉被告于一定期间遵守或履行事项,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过书、完成戒瘾治疗、精神治疗、心里辅导或其它适当之处遇措施,并宣导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相关法治观念与注意事项。 接下来由讲师指导个案填写表格与资料,并告知履行期间不得向劳动机构提出自愿性捐款换取劳动时数,不得涉及个人利益及政治色彩,也不得与现行法令有所抵触;同时提醒个案勿轻信司法黄牛花钱可免执行劳动服务云云,若遇有类似情形,可向本署观护人室或政风室提出检举
106.11.07 本署模拟侦查庭办理“社会劳动勤前说明会” 台南地检署为使新收社会劳动人于执行劳动前能明了履行劳动之注意事项,并借由实际操作以观察个案执行之态度,厘清个案对社会劳动观念,于106年11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假本署3楼模儗侦查庭办理“社会劳动人勤前教育说明会”;勤前课程由本署孙昱琦检察官及蔡宜霖观护人担任讲师,向与会社会劳动人进行制度说明、及执行社会劳动注意事项,并强调全程参与实务训练方能分发至社会劳动机构执行,以期社劳人恪守本分、回馈社会。 会后排定106年11月8日、9日、10日、13日2梯次共4天,将由机构督导及观护佐理员指挥、带领社会劳动人至学甲区光华社区进行实务训练。让参与之社劳人均能充份感受社会劳动精神之可贵,并以实际行动保护环境、回馈社会
本路线适合于由南部民众行驶1号国道北上至本署者。 1号国道云林系统交流道(243公里处) 接78号快速道路朝土库方向,行约6公里 下虎尾交流道 右转接145县道(林森路二段),往虎尾方向,行约3.4公里 左转接光复路,行约400米 左转接明正路,行约350米,即可达本署。 本路线适合于民众行驶3号国道至本署者
本署为推展司法保护据点之关怀服务,并落实预防犯罪之宣导成效,于104年6月26日上午10时,假高雄市林园区顶厝社区发展协会举行“反诈骗”司法保护宣导活动。 活动当天由本署陈铿年观护人及林俊男观护佐理员进行宣导课程,让民众了解诈欺案件是目前危害社会秩序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此类犯罪之被害对象众多,歹徒善于利用社会大众所瞩目的时事、主题与民众日常生活中常用之便利工具(如ATM提款机)及网络,如运用金融、电信人头账户、电话为犯罪手法,指定以人头户开设之提款卡账号,要求被害人于指定时间内将款项汇入并立即以金融卡于不特定地点之自动柜员机提款,且透过单向联络、多重电话转接之犯罪手法,逃避警方查缉,甚至将提款及接听电话地点移至大陆地区,难以溯源追查。 基于“预防犯罪于先”之观念,强化民众的法治观念及守法意愿,并推广反诈骗及保护自己以免于被害资讯,避免进入司法审判程序,最后,以小测验时间与学员问答互动,加深预防诈骗观念,展现柔性司法保护精神
凡向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本署各国家公园管理处及其他内政部指定特设主管建筑机关(包括交通部国道高速公路局、经济部加工出口区管理处、经济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局、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中部科学工业园区开发筹备处、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屏东农业生物技术园区筹备处) 当月申报开工备查件数。 *统计标准时间:以每月1日至月底之事实为准。 由本署主计室依据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本署各国家公园管理处及其他内政部指定特设主管建筑机关资料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