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
社会劳动生命教育(第二季) 活动日期:106年4~6月 活动地点:桃园地检署、八德荣誉国民之家、天主教爱家发展中心 参加人数:7场次,共计328人次 活动内容: 依104年度法务部所属各地方法院检察署推动生命教育计划办理,本署办理社会劳动新案教育训练,除了协助机关(构)人手缺乏的问题外,希望借由机关(构)主任、社工人员能给社会劳动人说明机关(构)的创办理念、收容对象及机构给予院生的各项协助。更为启发社会劳动人的生命智慧,强调积极、正向的生命意涵,进而导正偏差之价值观,期以透过各机关(构)讲师将启发生命智慧的教育,落实、贯彻于社会劳动人,协助并引导了解如何找到自己的价值定位、如何与他人相处、如何尊重关怀有情万物,找到适当方法安身立命。 本署观护人室办理社会劳动新案教育训练之行前说明会及生命教育讲座,强调正确的核心价值—“一种以生命为核心,提点生命意义,统整情意与知行,并强调对人及对生命的尊重
桥头地检署对于修复式司法之推动不遗余力,检察长王俊力特别指示由主任观护人佘青桦于本署三楼地板教室办理团体辅导活动,对受保护管束人进行宣导,期盼能深植修复式司法理念,并期盼透过宣导,让曾经犯过错的受刑人深自思考对他人所造成的影响,若有意愿可向桥头地检署提出申请,进行相关修复程序。 修复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或译为修复式正义)是对于因犯罪行为受到最直接影响的人,即加害人、被害人、及其家属、和具有关联或共同利益的社区民众,提供各种谈论犯罪及说出自己感受的对话机会,以促进当事人关系的变化,并修复因犯罪所造成的伤害。换言之,修复式司法是犯罪行为的所有利害当事人聚在一起、共同处理犯罪后果及其未来意涵的过程(Tony Marshall1996)
106.12.19“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勤前教育说明会” 106年12月19日假本署三楼团辅室办理义务劳务说明会。本场次由陈怡仁观护佐理员担任讲师,说明缓起诉被告于一定期间遵守或履行事项,例如向被害人道歉、立悔过书、完成戒瘾治疗、精神治疗、心里辅导或其它适当之处遇措施,并宣导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相关法治观念与注意事项。 接下来由讲师指导个案填写表格与资料,并告知履行期间不得向劳动机构提出自愿性捐款换取劳动时数,不得涉及个人利益及政治色彩,也不得与现行法令有所抵触;同时提醒个案勿轻信司法黄牛花钱可免执行劳动服务云云,若遇有类似情形,可向本署观护人室或政风室提出检举
凡向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本署各国家公园管理处及其他内政部指定特设主管建筑机关(包括交通部国道高速公路局、经济部加工出口区管理处、经济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区管理局、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中部科学工业园区开发筹备处、南部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屏东农业生物技术园区筹备处) 当月申报开工备查件数。 *统计标准时间:以每月1日至月底之事实为准。 由本署主计室依据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本署各国家公园管理处及其他内政部指定特设主管建筑机关资料汇编
为达全民反贿的目标,桥头地检署特于107年10月21日结合鸟松湿地公园于‘鸟类“塑”命-塑战速决’-2018环境日教育推广活动进行反贿选宣导。 是日活动,借由高雄市野鸟学会规划多元丰富的活动内容,让亲子大小朋友踊跃参加,本署在活动现场向参与活动的民众以及会场摆摊的政府&生态团体生态友善市集,发送反贿选宣导品、说明相关反贿选小常识,加深反贿选常识。让与会民众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体认反贿选的重要性,除了拒绝贿选,还要主动检举贿选,并将民主法治向下扎根,让未达投票年龄的小朋友,参与反贿选互动游戏,成为反贿选小尖兵,进而影响家长
主旨:检送国际医药品稽查协约组织人用药品原料药优良运销规范之中英对照文件1份,请转知所属会员,请查照。 一、本文件系参照国际医药品稽查协约组织(PIC/S)107年7月1日公布之原料药GDP指引(GUIDELINES ON THE PRINCIPLES OF GOOD DISTRIBUTION PRACTICE OF ACTIVE SUBSTANCES FOR MEDICINAL PRODUCTS FOR HUMAN USE)(PI 047-1)翻译修订,供原料药制造及贩卖业者执行GDP之参考。 三、依据药事法相关规定,西药业者实施GDP得分阶段实施,有关原料药制造及贩卖业者实施GDP之时程,本部将另行公告
为宣导政府对犯罪被害人保护制度,本署特于全国犯罪被害人保护周,举办有奖征答活动。 活动期间自106年10月2日至10月20日止,虽仅为期近三周但明信片如雪片般涌入,至活动截止日总共吸引上千位民众参加,经审核后仅有56件因逾期、未填写答案或答案错误而丧失抽奖资格,足见马祖乡亲对于犯罪被害人保护均具有正确的观念与认知。 透过本次活动宣导,可让民众了解及认同犯罪被害人保护制度的内容及其精髓,使社会大众支持或投入犯罪被害人保护行列
为提升国内各级海洋污染紧急应变权责机关之应变能力,依海洋污染防治法及行政院核定“重大海洋油污染紧急应变计划”,规划办理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定义之第三阶-海洋油污紧急应变高阶人员训练( IMO Level 3) 。受训人员主要由本署及各县市环保局、海巡署、业界等海洋污染相关业务主管及人员计21人参训。除训练课程外,参访加拿大海岸巡防署(CCG)环境应变队、温哥华海事通讯及交通服务中心(MCTS),借由与加拿大油污染应变相关机构及专业人员的交流,提升政府部门高阶主管应变管理及决策能力
转知国教署办理“106年第2梯次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课程纲要(总纲)国民中小学阶段种子讲师培训研习计划” 一、 依据该署106年9月1日台教国署国字第1060097501号函办理。 二、 国中小学阶段种子讲师相关培训分三阶段办理: (一) 第一阶段:总纲培训课程─课程包含基础课程及回流课程,参与人员完成基础及回流课程后进行试讲,通过认证后成为种子讲师。 (二) 第二阶段:主题进阶回流课程,课程包含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此阶段培训采实作、探索、焦点讨论与经验分享等研习增能模式,引导通过认证之种子讲师透过课堂实践之具体案例解析,深化专业知能,完成并通过培训之讲师将成为主题进阶种子讲师
本署便民e化服务 线上申办推广活动方式: 1.于本署万维网站宣导。 于本署万维网“为民服务”专区设有线上e化申办系统宣导Flash短片连结,登载线上申办宣导讯息,并于线上e化申办作业网站简介,提供相关宣导文宣供民众点阅,以达到宣导及推广的目的。 2.于侦查庭前中庭民众休息区播放宣导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