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为推展司法保护据点之关怀服务,并落实预防犯罪之宣导成效,于104年6月26日上午10时,假高雄市林园区顶厝社区发展协会举行“反诈骗”司法保护宣导活动。

活动当天由本署陈铿年观护人及林俊男观护佐理员进行宣导课程,让民众了解诈欺案件是目前危害社会秩序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此类犯罪之被害对象众多,歹徒善于利用社会大众所瞩目的时事、主题与民众日常生活中常用之便利工具(如ATM提款机)及网络,如运用金融、电信人头账户、电话为犯罪手法,指定以人头户开设之提款卡账号,要求被害人于指定时间内将款项汇入并立即以金融卡于不特定地点之自动柜员机提款,且透过单向联络、多重电话转接之犯罪手法,逃避警方查缉,甚至将提款及接听电话地点移至大陆地区,难以溯源追查。

基于“预防犯罪于先”之观念,强化民众的法治观念及守法意愿,并推广反诈骗及保护自己以免于被害资讯,避免进入司法审判程序,最后,以小测验时间与学员问答互动,加深预防诈骗观念,展现柔性司法保护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