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6月27日讯 记者席锋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今天上午经表决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斯尼亚和黑塞维那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条约共32条。主要内容包括司法保护司法协助的范围和适用的法律司法协助的拒绝司法协助请求的形式和内容法院裁决与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法院管辖权交换法律资料外交或者领事代表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等。

经国务院批准双方代表团在北京就缔结该条约举行了谈判并就条约全部条款达成一致意见。2012年12月18日两国司法部部长分别代表本国在北京签署了这一条约。

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说谈判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涉及被羁押人赴请求国作证和以特定方式送达司法文书的费用两方面。波黑方面认为临时移交在押人员到请求国出庭作证的情况主要发生在刑事司法协助中而在民商司法协助实践中较为罕见且操作复杂执行较为困难建议不予规定。我方同意了波黑方面的建议。我方认为被请求方应当负担在本国境内执行送达所产生的费用但被请求方按照请求方的要求以特定方式执行送达所产生的费用由请求方负担。这是国际公约和许多双边条约都有的规定。经我方解释波黑方面接受了我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