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交通事故中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仍然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伊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到期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但王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逸,最终于2017年1月5日再次落网,并于近日,在伊吾县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2014年3月的某日,王某某在伊吾县淖毛湖镇与朋友喝酒,晚上22时许,王某某在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去送人,在驾车返回途中与马某驾驶的中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经伊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王某某与马某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修车费,误工费等共计四万六千多元
当事人委托上海经贸虹桥报关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英国一批空气清新剂。经查,实际出口货物中,有标有“AIR WICK及图”商标的空气清新剂39450个,价值合计33931.5美元。对于上述货物,“AIR WICK及图”商标权利人瑞基特•戈尔曼(海外)有限公司认为属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并向我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依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及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变卖之货物,如纳税义务人于海关变卖前,申请按实际滞报日数或滞纳日数缴纳滞报费或滞纳金,补办报关或缴税手续提领者,海关得准自收文之翌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应办手续提领,逾期仍按规定变卖。 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所定必要之费用,按下列所定次序扣缴之: 前项应扣缴之滞报费按二十日计算,滞纳金按三十日计算。 进口货物不依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期限报关者,自报关期限届满之翌日起,按日加征滞报费新台币二百元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十八条第二项、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至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七十四条至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第八十条至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至第八十六条、第九十二条至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于设计专利准用之。 第二十八条第一项所定期间,于设计专利申请案为六个月。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及第四项所定期间,于设计专利申请案为十个月
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泰州姜堰的二手房已经两年不到了,合同已经签了,但是我不想要了。 业主得了癌症,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说。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赔偿吗,怎么赔偿? 律所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A座2106 人类是群居的动物,因此婚姻是每个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而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对于财产的划分都是重中之中,大致上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后财产就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就是个人财产,那么婚前个人财产范围是什么? 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当事人委托上海经贸虹桥报关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英国一批空气清新剂。经查,实际出口货物中,有标有“AIR WICK及图”商标的空气清新剂39450个,价值合计33931.5美元。对于上述货物,“AIR WICK及图”商标权利人瑞基特•戈尔曼(海外)有限公司认为属于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货物,并向我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立法院第10届第5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7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一、继续审查考试院、行政院函请审议“公教人员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继续并案审查(一)考试院函请审议、(二)委员范云等17人、(三)委员张廖万坚等20人、(四)委员郭国文等19人、(五)委员郑正钤等19人及(六)委员吴斯怀等16人分别拟具“公务人员个人专户制退休资遣抚恤法草案”案。【其中第(五)、(六)案各党团若未提出不复议同意书,则不予审查】 三、继续并案审查(一)考试院函请审议、(二)委员张廖万坚等20人、(三)委员郭国文等19人及(四)委员吴斯怀等16人分别拟具“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恤法第九十三条及第九十五条条文修正草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