爰
条文 暂予收容期间届满前,入出国及移民署认有续予收容之必要者,应于期间届满五日前附具理由,向法院声请裁定续予收容。 续予收容期间届满前,因受收容人所持护照或旅行文件遗失或失效,尚未能换发、补发或延期,经入出国及移民署认有继续收容之必要者,应于期间届满五日前附具理由,向法院声请裁定延长收容。 续予收容之期间,自暂予收容期间届满时起,最长不得逾四十五日;延长收容之期间,自续予收容期间届满时起,最长不得逾四十日
役男身份非属归国侨民及大陆地区、香港、澳门来台之役男,其家属之认定,并不以在国内设籍为限。 替代役现役役男杨○○父母已于79年9月12日离婚;另杨父于民国86年7月31日与程○○女士(大陆地区人士)结婚,并经户籍登记有案,依民法1116条之1规定,夫妻互负扶养之义务,爰杨员继母………仍应列计役男家属。另依“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办法”第2条第3项有关役男家属列计范围准用“家庭因素及替代役体位服补充兵役办法”第3条第2项规定:“归国侨民及大陆地区、香港、澳门来台役男之家属,以其在国内设籍为准”,系指役男身份为归国侨民及大陆地区、香港、澳门来台之役男,其家属方以在国内设籍为准,而杨员系国内役男,其家属之认定,并不以在国内设籍为限
“2018桃园客语说故事竞赛”计划1份,请贵校(园、所)转知所属教职员协助并鼓励学生踊跃报名参加,请查照。 一、为鼓励本市公私立国民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加强客语口说能力,推动本土语言教育,强化客语传承向下扎根,爰由本局与桃园市政府教育局共同主办旨揭竞赛。 二、竞赛相关事项: (三)报名期间:即日起至107年5月11日下午5时止
主旨:检送本局“107年度暑期大专院校海洋体验营-金门海巡观摩体验”活动电子文宣(EDM)及简章各1份,请协助宣导所属在籍学生踊跃报名参加,请查照。 一、为培养青年学子对于海洋之情感与知识,并响应“暑期保护青少年-青春专案”,提供暑期休闲育乐活动,爰订于107年7月至8月期间举办旨揭海洋体验营,相关资讯如说明二。 二、“金门海巡观摩体验”:订于7月4日至6日、8月1日至3日假金门地区举办2梯次,每梯次人数20人,自付费用新台币2600元
一、本会111年4月11日全医联字第1110001009号函(谅达),其中附件七“110年度执行业务所得申报--说明与试算范例”,其中【试算范例】增加“◎甲4”,更正后版本如附件。 二、中央健康保险署【分列项目表】中,注二之1.核定点数(含部分负担)中,内含因应COVID-19疫情,执行医疗业务之医事人员及医疗(事)机构取得相关收入免税项目金额,爰报税时,请先将“核定点数”减“免税项目金额”后,再乘以0.94之金额为成本。(其中所指“免税项目金额”,正确应为“免税项目点数”,该署将于明年制作之【分列项目表】中进行修正
按修正前专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发明专利权受侵害时,专利权人得请求赔偿损害,并得请求排除其侵害,有侵害之虞者,得请求防止之”,虽未揭明排除或防止对于发明专利权之侵害,关于侵害行为人之主观要件。惟稽诸修订后现行专利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发明专利权人对于侵害其专利权者,得请求除去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请求防止之;另第二项明定:发明专利权人对于因故意或过失侵害其专利权者,得请求损害赔偿
申请兴建农舍,可否以多笔土地合并计算超过0.25公顷即可? 一、 依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第2条第1项第3款规定“申请兴建农舍之该笔农业用地面积不得小于0.25公顷…”。所称“该笔”,系指单一笔地号,单一笔地号面积须超过0.25公顷,不得以多笔相毗邻地号土地合并计算。 二、 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102年7月1日修正时,考量该“宗”之用语虽符合地政相关法规(指一笔地号土地),惟易与建管相关法规之该“宗(得多笔地号土地)”混淆,爰修正为该“笔”,以兼顾申请兴建农舍时需办理地政、农业与建筑管理审查之特殊性
兴建集村农舍之农舍用地面积内得否包夹供农业生产使用之农业用地?是否符合农舍整体规划,完整连接规定? 一、 依据“农业用兴建农舍办法”第11条第l项第1款及第2款规定:“20位以上之农民为起造人,共同在一笔或数笔相毗连之农业用地整体规划兴建20栋以上之农舍。…各起造人持有之农业用地,应位于同一乡(镇、市、区)或毗邻之乡(镇、市、区),并应位同一种类之使用分区。但各起造人持有之农业用地位于特定农业区者,得以于一般农业区之农业用地兴建集村农舍
申请农业用地作农业设施容许使用审查办法于92年12月15日订定发布,迄今历经14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日期为111年10月26日。 依区域计划法施行细则第11条第1款规定,特定农业区为优良农地或曾经投资建设重大农业改良设施,须加以特别保护而划定者,而特定农业区内农牧用地宜以农牧生产为主,倘设置水产养殖设施使用,除应符合申请基准或条件外,应就个案区位特性及产业经营之合理性、必要性予以审查。鉴于室内循环水养殖设施可有效处理养殖废水及提高水之利用率,对水土资源保护有益,为明确规范特定农业区农牧用地申请室内循环水养殖设施之条件,系优先辅导既存养殖池,及避免新设该类设施造成农牧生产与养殖生产之竞合情形,进而有影响农业生产环境之虞,基于审查实务一致性之考量,有修正室外及室内水产养殖生产设施之申请基准或条件必要,爰拟具“申请农业用地作农业设施容许使用审查办法”第21条附表四修正草案
为鼓励国民取得环境教育人员认证,以落实环境教育扎根,并为促使环境教育训练课程聚焦,符合训练实际需求,环保署于111年4月14日公告修正“环境教育人员认证及管理办法”调整专业领域训练课程时数为40小时、总训练课程时数为100小时。 环保署表示,本次修正重点,主要为环境教育法实施多年,环境教育人员认证已行之有年,实务上训练课程时数100小时已可达认证需求,爰修正第9条第2项规定,将训练课程总时数,由120小时以上,调整为100小时以上,以鼓励国民取得环境教育人员认证;并考量环境教育人员的各项专业领域发展多元,且内涵丰富、各具特色,为使训练课程聚焦,修正同条第4项及第5项规定,针对申请环境教育教学人员认证及已取得认证但欲新增另一专业领域者,应参加之专业领域训练课程,由60小时以上修正为40小时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