爰
为维护本市旅宿业品质,本府依据发展观光条例第37条第1项“主管机关对观光旅馆业、旅馆业、旅行业、观光游乐业或民宿经营者之经营管理、营业设施,得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之规定,以不预警方式办理本市旅宿业不定期联合稽查(访查)。检查项目如有不合格者,函请各相关单位依照权管法规查处,并列管复查
110年度客语能力认证(初级及中级暨中高级)通过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请洽教学组。 一、 依据本市鼓励所属机关学校及事业机构员工提升客语能力作业要点(下称本要点)办理。 二、 按本要点第7点规定:“本府员工通过客语认证之奖励方式如下: (一) 于所服务之机关学校、事业机构网站或内部公布栏建立通过客语认证人员荣誉榜
2016年11月1日增订11月16日公布[编辑]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条文 汽车驾驶人临时停车或停车时,驾驶人或乘客未依规定开启或关闭车门因而肇事者,处汽车驾驶人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但计程车驾驶人或租赁车辆代雇驾驶人已尽告知义务,乘客仍未依规定开启或关闭车门因而肇事者,处罚该乘客。 二、依内政部警政署统计资料显示,近三年因汽车驾驶或乘客“开启车门不当而肇事”案件每年平均发生3581件、造成6人死亡及4143人受伤
本府办理第2次代为标售103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未能厘清权属土地价金存入保管款专户通知书及第1次、第2次代为标售103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未能厘清权属土地经二次标售未标脱土地嘱托登记为国有之价金领取通知,因阮建元先生等121人之应为送达处所不明,爰依法予以公示送达。 旨揭行政文书置于本府保管,应受送达人得于办公时间内随时向本府(地址:云林县斗六市云林路2段515号3楼-地政处地籍科)领取,领取时并请携带国民身份证。 本公告分别张贴于各县市政府,本县斗六市公所、斗六市江厝里办公室、本县古坑乡公所、古坑乡荷苞村办公室、本县大埤乡公所、大埤乡吉田村办公室、大埤乡联美村办公室、本县二仑乡公所、二仑乡安定村办公室、二仑乡大庄村办公室及本府公布栏,并自本府张贴公告之日起,经20日发生效力
系台铁、高铁、捷运及办公大楼共构之特种建筑物,3-25楼办公大楼进驻单位含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含所属银行局、保险局、检查局)、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交通部铁道局及台湾铁路管理局承租单位(资拓宏宇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冠诚生活股份有限公司等),自民国88年启用迄今已23年,多项公用设备陆续老旧须汰换或修缮,各进驻单位配合“板桥车站办公大楼管理小组会议”决议事项,各自依分摊比例及金额编列年度预算,逐年进行修缮维护或汰旧换新。 “板桥车站办公大楼管理小组”轮值机关: 证券期货大楼系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全责维护管理之建筑物,自民国62年启用迄今已47年。因多项设备老旧须汰换或修缮,爰逐年进行修缮维护或汰旧换新
东岳庙碑文(康熙四十三年1704) 京师朝阳门外向有东岳庙,自元明迄今历有年所。康熙三十七年,居民不戒而毁于火。其明年朕发广善库金,鸠工庀材,命和硕 裕亲王董其事,不劳一民,不兴一役,经始于三十九年三月,讫工于四十一年六月,不三岁而落成
2023年版“绿建筑评估手册-基本型”及“绿建筑评估手册-住宿类”,自中华民国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一、为提升我国建筑物节约能源实施成效,达成2050净零建筑之愿景,本所业建构建筑能效评估及标示系统,并于110年12月函颁“绿建筑评估手册-建筑能效评估系统(EEWH-BERS)”及“绿建筑评估手册-建筑能效评估系统(EEWH-EB)”两手册,自111年1月1日实施在案,采于申请绿建筑标章时,自愿并同申请建筑能效评估方式办理,合先叙明。 二、为达成国家发展委员会111年3月30日公布之建筑部门阶段里程碑:2030年公有新建建筑物达建筑能效1级或近零碳建筑(1+级)的目标,并完备绿建筑标章与建筑能效标示制度之接轨,及因应政府净零排放政策执行,本所业完成旨揭两本手册之修订,由公有建筑带头做起,引导民间建筑跟进,并以耗能量大之建筑优先,考量产业界有所因应时间,爰由公有办公、服务类建筑(G-1金融证券、G-2办公场所)自112年7月1日起,于申请绿建筑标章时,需同时申请建筑能效评估,且其建筑能效等级至少须达2级以上,并自115年起须达1级或近零碳建筑(1+级)
一、依据教育部青年发展署3月18日台教青署学字第1052360122号函办理。 二、青年署为培育我国青年,强化青年参与国际事务能力,协助青年透过海外深度研习,培养其成为第三部门领袖之目标,让我国青年学生于国际舞台充分展现才能,提升我国的国际能见度,爰订定旨揭计划。 三、旨揭计划申请资讯如下: (一) 补助对象及范围:以我国18岁至30岁青年为主,申请人需曾参与该署103年进阶青年国际事务菁英研习营、104年及105年青年国际组织及社会企业人才培训营并需赴国外深度研习达2个月以上
家暴被害女子生活困窘求援,台北分署即时送暖 (111.11.25新闻稿) 凌姓女子前因欠费新台币9千余元遭移送台北分署执行,承办人员于讯问过程中,发现其有遭家暴之情事,爰主动通报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顺利助其脱离家暴环境,期间分署仍持续关心其生活状况,凌女复于111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向分署执行人员求援,表示其担任临时工,无法赚取足够的交通及伙食费,同时还要照顾精神状态不佳的母亲,本身也因三餐不继,导致身体不适,希望可以获得食物的援助。 台北分署叶分署长自强得知凌女状况后,立即指示主动代凌女寻求民间社福机构的协助,并通报社会局提供援助,另由台北分署爱心社发动爱心捐助活动。
以新农地兴建之农舍于取得使用执照满5年后始得移转,惟未满5年即发生继承或法院拍卖者,应如何计算? 一、 依据农业发展条例第18条第1项及第2项规定,本条例中华民国89年1月4日修正施行后取得农业用地之农民,无自用农舍而需兴建者,经直辖市或县 (市) 主管机关核定,于不影响农业生产环境及农村发展,得申请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前项农业用地应确供农业使用;其在自有农业用地兴建农舍满5年始得移转。但因继承或法院拍卖而移转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