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被害女子生活困窘求援,台北分署即时送暖 (111.11.25新闻稿)
凌姓女子前因欠费新台币9千余元遭移送台北分署执行,承办人员于讯问过程中,发现其有遭家暴之情事,爰主动通报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顺利助其脱离家暴环境,期间分署仍持续关心其生活状况,凌女复于111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向分署执行人员求援,表示其担任临时工,无法赚取足够的交通及伙食费,同时还要照顾精神状态不佳的母亲,本身也因三餐不继,导致身体不适,希望可以获得食物的援助。
台北分署叶分署长自强得知凌女状况后,立即指示主动代凌女寻求民间社福机构的协助,并通报社会局提供援助,另由台北分署爱心社发动爱心捐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