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教育部青年发展署3月18日台教青署学字第1052360122号函办理。

二、青年署为培育我国青年,强化青年参与国际事务能力,协助青年透过海外深度研习,培养其成为第三部门领袖之目标,让我国青年学生于国际舞台充分展现才能,提升我国的国际能见度,爰订定旨揭计划。

三、旨揭计划申请资讯如下:

(一) 补助对象及范围:以我国18岁至30岁青年为主,申请人需曾参与该署103年进阶青年国际事务菁英研习营、104年及105年青年国际组织及社会企业人才培训营并需赴国外深度研习达2个月以上。

(二) 企画执行期间:自录取名单公告日起至11月20日前完成。

(三) 申请方式:由获申请单位推荐之青年研拟执行企划,透过依法设立之民间团体及大专校院正式发函申请。

四、本校有意申请者,请于5月1日前备妥申请文件送至国际处交流组(T1006),以汇整发函向青年署提出申请。

五、105年教育部青年发展署补助青年赴国际组织及社会企业深度研习计划如附。

七、本案承办人:交流组林玉屏,分机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