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办理第2次代为标售103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未能厘清权属土地价金存入保管款专户通知书及第1次、第2次代为标售103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未能厘清权属土地经二次标售未标脱土地嘱托登记为国有之价金领取通知,因阮建元先生等121人之应为送达处所不明,爰依法予以公示送达。

旨揭行政文书置于本府保管,应受送达人得于办公时间内随时向本府(地址:云林县斗六市云林路2段515号3楼-地政处地籍科)领取,领取时并请携带国民身份证。

本公告分别张贴于各县市政府,本县斗六市公所、斗六市江厝里办公室、本县古坑乡公所、古坑乡荷苞村办公室、本县大埤乡公所、大埤乡吉田村办公室、大埤乡联美村办公室、本县二仑乡公所、二仑乡安定村办公室、二仑乡大庄村办公室及本府公布栏,并自本府张贴公告之日起,经20日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