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义
经政府登记合格之相关营业项目制造商或贩售商。(厂商应检附证明文件详如投标须知第50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时间:自104年5月12日至104年5月20日下午5时30分止。 (二)方式及地点: 1.邮递领标者:请书明招标标的名称,附回邮信封(信封上预先书妥自行选定可寄达之联络方式并贴足邮票72元)寄达本局秘书室(高雄市鸟松区澄清路834号A栋1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图书馆现就中国载人航天30周年线上科普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转知国教署生命教育专业发展中心(LEPDC)及高雄市国中生命教育中心学校(高雄市立楠梓国民中学)办理“110年度生命教育教与学交流论坛”一案,详如说明,请查照。 一、 依据国立罗东高级中学110年11月26日罗中辅字第1100008943号函(随函检附)办理。 二、 为培力县市各级中小学生命教育中心学校与社群团队,生命教育专业发展中心暨高雄市国民中学生命教育中心学校办理旨揭论坛,本局同意贵校参与教师公(差)假参与
查本部99年3月4日台内民字第0990038274号函略以,有关本法第7条第1项第3款所称“尚未依规定弥补”,得以营利事业于“捐赠年度”营利事业尚未依公司法规定,完成向股东会提出弥补亏损议案之情形认定之。依上开函释意旨,本部认营利事业前1年度资产负债表已呈现转亏为盈者,得先行捐赠,惟仍应于“捐赠年度”依公司法规定,完成弥补亏损议案之程序;至未于“捐赠年度”依公司法规定,完成弥补亏损议案之程序者,仍有本法第7条第1项第3款之适用。另其余所询事项,请俟个案事实发生后,如认适用本法相关规定尚有疑义时,再行送部,本部届时将再审酌个案事实处理
主旨:有关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监察人适用疑义乙案,复如说明,请查照。 一、复贵局97年12月24日新版二字第0970017782号函。 二、就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2条第1项第5款所谓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监察人,应以政府或公营事业机构曾出资或捐助,并代表政府或公营事业机构担任董事及监察人者,始足当之,本部业于97年10月1日法政字第0970034424号函释在案
业务一组掌理事项如下: 一、进口、邮递货物之通关。 二、进口税则预先审核及疑义案件之处理。 三、进口货物补税、免税、押款、退款、按月汇缴、先放后税、分期缴纳关税、暂准通关 案件及舱单之处理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主旨:教育部函以,有关公立学校教师曾任私立学校未具合格教师资格之教师年资,得否采计为退抚年资疑义一案,转请查照。 二、查本部 99 年 6 月 28 日台人(三)字第 0990092142B 号函略以,公立学校退休教师,曾于 81 年 8 月 1 日前经私立学校进用为专任教师,其继续于私立学校任教之未具合格资格教师年资,嗣后取得合格教师资格,并依规定取得合格教师证书者,于依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或学校教职员抚恤条例办理退休抚恤时,其曾任是段未具教师资格之私立学校服务年资,得依照原私校退抚会第 1 届第 1 次管理委员会决议精神,比照私立学校退休教职员,采计为退抚年资,并由原私校退抚会支给退抚金。 三、有关上开函中“曾于 81 年 8 月 1 日前经私立学校进用为专任教师,其继续于私立学校任教之未具合格资格教师年资…”,补充说明如下: (一)教师于 81 年 7 月 31 日以前经私立学校进用为编制内、专任、未具合格教师资格之教师年资,得并计为退抚年资
1.领奖期间自112年2月6日起至112年5月5日止,中奖人请于领奖期间携带国民身份证(非本国国籍人士得以护照、居留证或内政部移民署核发入出境许可证等替代)及中奖统一发票,依代发奖金单位公告之兑奖营业时间临柜兑领,逾期不得领奖。 2.统一发票未依规定载明金额者,不得领奖。 3.统一发票买受人为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公立学校、部队及营业人者,不得领奖
(一)应届在学缓征原因消灭役男。但已接受征兵检查者,不再检查。 (二)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在学期间分阶段接受军事训练役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