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项
一、定 期 会: 每6个月开会一次,每次会期包括例假日或停会在内不得超过40日;但每年审议总预算之定期会,会期届满而议案尚未议毕或有其他必要时,得提经大会决议延长会期,延长之会期不得超过5日。 二、临 时 会: 每次会期包括例假日或停会在内不得超过五日,每十二个月不得多于六次。但有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之情事时,不在此限
运城市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运城市气象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运城市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359-22823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年度报告编制和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委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
南都讯 记者汪雅云 昨天,前广东东莞银行队球星王仕鹏投资的“即刻健身俱乐部”在东莞正式开业,开业仪式现场也迎来了正在备战CBA总决赛的易建联、杜锋和周鹏,他们也是忙里偷闲专程来祝贺老友王仕鹏的新事业又多了一项。这所占地4000多平方米的健身会所除了配有力量器械区、动感单车房等普通健身房的必备设施外,与众不同的是还配有室内篮球场。据悉,会所也已与广东队主教练杜锋合作开办了“耐克杜锋篮球训练营”
积极收集政务公开资料,由专人负责整理归纳,对乡政务公开栏,及时进行撤换,对政策的变更及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的变更,及时公布,及时听取群众对我乡政务公开的意见。成立了乡考核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核查、考核,对政务公开不落实的实行惩罚,要求大家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决不走过场。 及时调整充实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压实责任,强化保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长春财经学院(官方网站) 中共长春财经学院委员会(校党委网站) 金融学院党总支 欢迎您的来访! 金融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于2019年3月11日下午5:00于三教213召开本学期第二次全体例会。本次大会由学生会主席杨超主持。 会议第一项,学生会主席杨超希望缺席金融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第一次全体大例会的人员进行反思,尽快调整心态,积极参与到学生会的工作中
第一项东西是行车记录仪。众所周知,新车上路必须配备行车记录仪,这不仅是为了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碰瓷,也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纠纷。特别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内容可以用来确定双方的责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主旨:有关“行政院所属各机关聘雇人员给假办法”(以下简称给假办法)所定生理假并入病假之计算及陪产假3日之请毕期间一案,请 查照转知。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3年11月18日总处培字第1030053793号函办理,并检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性别工作平等法”(以下简称性平法)第14条第1项规定:“女性受雇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难者,每月得请生理假一日,全年请假日数未逾三日,不并入病假计算,其余日数并入病假计算
一、本园依据高雄市幼儿园之收费项目、收费用途、退费项目及收退费基准,并依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订定本办法办理。 二、108学年度收托年龄(采学龄制): 大班 102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 中班 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