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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有关要求,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需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小型中药粉碎机在使用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小型中药粉碎机适合各种中西药物、珍珠、西药、化工原料、食品原料、矿物、土壤、粮食、煤炭、实验原料的超微粉碎可以用作药研、化妆品、内科、外科、眼科、皮肤科用药等.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它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吧. 1、检查粉碎腔内是否有异物(开机前必须为空)接通电源. 2、拧紧上盖和粉碎腔的蝶形螺帽. 3、启动电机空机转动1-2分钟. 4、如遇物料卡住电机不转请立即关闭以免电机烧毁待清除所卡物料后可继续使用. 5、本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打开上盖和用手伸入粉碎腔内. 6、本机系干式粉碎机不宜粉碎潮湿物和油腻物. 7、请用户根据所需更换不同筛网. 8、本机采用过热保护器如电机负载过大会自动停机如继续操作请重新按下保护器. 9、在本机工作过程中电流不得大于15安培. 综上所述这期的内容就是这些了明天又到周末了大家要注意好休息希望下周能够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去感谢大家的一路支持!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0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文件规定,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县(区)税务部门在汇算清缴期间及开展事后核查工作中,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按以下规定提请鉴定: (一)县(区)税务部门应及时向县(市、区)科技部门提交《研发项目转请鉴定申请表》(参考式样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州(市)科技部门或省直接管理的市/县科技部门(以下统称“鉴定部门”)收到《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渠道将《研发项目鉴定意见书》(参考式样见附件2)反馈县(市、区)税务部门;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鉴定的,经鉴定部门领导同意,可再延期10个工作日
解释争点: 机关声请统一解释之条件有提统一解释必要? 解释文: 宪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司法院解释宪法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其于宪法则曰解释,其于法律及命令则曰统一解释,两者意义显有不同,宪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宪法之解释由司法院为之,故中央或地方机关于其职权上适用宪法发生疑义时,即得声请司法院解释,法律及命令与宪法有无抵触,发生疑义时亦同。至适用法律或命令发生其他疑义时,则有适用职权之中央或地方机关,皆应自行研究,以确定其意义而为适用,殊无许其声请司法院解释之理由,惟此项机关适用法律或命令时所持见解,与本机关或他机关适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时所已表示之见解有异者,苟非该机关依法应受本机关或他机关见解之拘束,或得变更其见解,则对同一法律或命令之解释必将发生歧异之结果,于是乃有统一解释之必要,故限于有此种情形时始得声请统一解释。本件行政院转请解释,未据原请机关说明所持见解与本机关或他机关适用同一法律时所已表示之见解有异,应不予解释
广州市恒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是一家规模大、资金技术力量雄厚、长期高价回收废旧物资的公司,回收范围:废铜回收、废铁回收、废铝回收、电池回收、电线电缆回收、马达回收、塑胶回收、不锈钢回收、废金属回收、整厂回收,空调回收等废旧物品回收。 废旧物资能为社会环境做出贡献:废旧物资很多都是再回收的资源,如果不能有效利用,弃之不顾都会成为公害。现在很多的废旧品都没人搭理,特别是一些建筑工地丢弃的废品、废渣,这些物资都会成为影响居民的负担
律师在职进修手册(电子版) 一、律师于执行业务期间每年应接受至少八小时之在职进修课程,且其中至少包括二小时之法律伦理或律师伦理课程。但年满六十五岁以上且未实际执行业务者,不在此限。(律师在职进修办法第2条第1项) 二、律师洗钱防制法第五条第三项第三款之业务者,于执行业务期间每一年应接受至少二小时之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之在职进修课程,但年满六十五岁以上且未实际执行业务者,不在此限
(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为进一步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现将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包括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民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 三、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科研机构和公办高校,包括中央和地方所属科研机构和高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下简称研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本会授权经纬国际媒体有限公司发行之 Taiwan Bicycle Guide,使用“Taiwan Bicycle Association Official Guide”字样及 TBA标志,敬请会员厂商大力支持,踊跃刊登广告及订购使用。 一、本会经第十届第五次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授权经纬国际媒体有限公司发行之 Taiwan Bicycle Guide (简称 TBG),使用“Taiwan Bicycle Association Official Guide”字样及 TBA 标志,自民国110年1月1日至112 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 二、为使本会资源有效运用,请会员厂商大力支持经纬国际媒体有限公司发行之产品名录 TBG,踊跃洽刊广告及订购,供与国外客户贸易洽谈参考,并转请客户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