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祖父母
即日起,中国政府对下列外籍人员申请入境签证实行以下规定: 一、持有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及大部分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邀请函的外籍人员可持邀请函向我馆申请相应类型签证。申请所需其他材料请参照我馆申请签证指南。 二、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凭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即可申办工作签证 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总的原则: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考虑因素包括: 1.父母双方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亲人死亡后,遗产如何分配?如何立遗嘱? 财产分配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这不,之前的热搜只是说独生子能不能得到父母所有的财产,然后还有一个,父亲去世留下的遗产,哥哥说妹妹没有继承权.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家里的财产都是留给儿子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死亡后,无遗嘱继承顺序为: (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Martin Sutherland在博客上讲述了其儿子的遭遇:他的儿子Alex10岁,通过Gmail与祖父母/外祖父母联系,在Google+邀请他使用之后,他修改了Google Profile,输入了出生日期,将父母加入到"家人圈"。结果第二天登陆时收到了帐号关闭警告,原因是他未满13岁。根据2000年生效的《儿童在线隐私安全法》,网站运营者必须保护儿童隐私和安全,未满13岁的儿童使用在线服务必须得到父母的许可,但由于涉及到繁琐的文书工作许多网站干脆不允许儿童使用
(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我的《论语》心得征文 孝敬父母 最近,我读了《论语》,当我读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时,不由全身一震
做亲子鉴定不会马上出结果的,那么做亲子鉴定要多长时间呢? 做亲子鉴定一般需要双方都到场,亲子鉴定的时间也因鉴定机构的不同而有差异,就实践经验来看,有的需要1-2个星期,有的需要1-2个月,可以直接联系鉴定机构进行咨询。 同时亲子鉴定也按检测位点来收费的。亲子鉴定检测位点常规是十六个,但它也可以检测到上百多个位点
如果就“个人无偿赠与房产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办理银行工资流水公司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1、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 除此之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所谓契税,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赠与等转移行为时,向承受人或者受赠人所课证的一种税捐。 我国《契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指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种类之一,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在给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明确:“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爷爷奶奶、外祖父母是不是具有隔辈探望权?尽管依据现行标准破产法及法律条文的要求,并没有授予爷爷奶奶、外祖父母隔辈看望的支配权,仅仅将探望权行为主体限定在没有立即养育儿女的爸爸妈妈一方。可是依然会存有独特的状况。 探望权,关键就是指离婚之后,不立即养育儿女的爸爸妈妈一方依规具有对未与之一同日常生活的儿女开展看望、探望、相处的支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