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亲
如果有刑事案底,更多是对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审造成影响,一般是不会影响三代人,但这不是绝对的,例如有一些特殊岗位需要三代以内近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所谓直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然而日常生活中不同范畴所指的直系亲属也有所区别,例如婚姻法、劳动法、以及临床治疗中都有所差异,所以如果有刑事案底,更多是对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审造成影响,一般是不会影响三代人,但这不是绝对的,例如有一些特殊岗位需要三代以内近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如系赴大陆结婚者,由于大陆地区法令修正(大陆地区婚姻登记条例于2003年10月1日颁布实施),除需办理上述单身切结书外,另须加办“与大陆结婚对象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之声明书”之认证。单身切结书和无近亲关系声明书可同时办理,也可分别办理。 应携带的文件: 此种声明也是性质上不能代理的行为,所以声明人必须携带自己的国民身份证正本及印章亲自到场办理
中国立法机关1日对民法和婚姻法相关条款作出解释: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同时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他姓氏。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在北京表决通过该法律解释。此次解释草案内容包括: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个人于108年透过教育部开设的“个人捐赠运动员专户”捐赠运动员款项,符合规定者可于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作为列举扣除额项目。 该局进一步说明,依据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第26条之1规定,个人透过教育部设置的国库专户,指定对该部公告认可之特定运动员的捐赠,视同对向主管机关登记或立案成立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机构或团体的捐赠,加计申报户内本人、配偶及受扶养亲属同类捐赠之合计金额,以不超过综合所得总额20%为限,可列报列举扣除额;但透过国库专户对未指定特定运动员的捐赠,为对政府的捐赠,则不受金额限制可全额扣除,并均须附收据正本供稽征机关核对(如附表)。 该局提醒,个人对指定特定运动员的捐赠,若该特定运动员为捐赠者的配偶或具二亲等内血亲、姻亲关系,除捐赠不得列报综合所得税列举扣除额外,并应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于捐赠行为发生后30日内办理赠与税申报;如有相关问题,请拨打免付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洽询
本会为发扬传统美德,保有固有孝道,实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理想,特订定本办法。 凡本会会员入会满一年以上者之直系血亲父母、养父母年满75岁以上均可申请。 每年农历8月1日至8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一、受雇于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以外之自然人雇主,从事下列工作之人员: (一)在雇主家庭提供家事服务之家庭帮佣工作。 (二)在雇主家庭提供身心障碍者或病患之日常生活照顾之家庭看护工作。 (三)在宅或到宅提供儿童托育服务之居家式托育服务工作
【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继承人为未满20岁之子女者,于计算被继承人遗产税时,每人可自遗产总额中扣除50万元外,并得按其年龄距届满20岁之年数,每年加扣50万元。 该局说明,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7条第1项第2款规定,继承人为直系血亲卑亲属者,每人得自遗产总额中扣除50万元。其有未满20岁者,并得按其年龄距届满20岁之年数,每年加扣50万元;又距满20岁之年数,不满1年或余数不满1年者,以1年计算
1.不得索取、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馈赠,包括礼金、礼品(现金、购物卡、礼品卡、代金券、玉石、书画、金银首饰等)。 2.不得索取、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健身卡、娱乐卡、体检卡等)。 3.不得向考生和家长作任何承诺或许愿
父母赠与子女财产,子女却不扶养父母,该怎么办? 最近有则新闻报导,新北市一名男子向母亲表示愿意扶养她到离开人世为止,这位母亲看到儿子态度诚恳,便将一户房屋赠与儿子,后来,这位母亲自己的存款用完了,就向儿子索取生活费,没想到儿子仅给予每月三千元到到五千元不等,甚至还把母亲赶到顶楼加盖的简陋铁皮屋去住,结果这位母亲愤而向法院起诉,请求儿子把该户房屋还给自己。法院审理之后,认为这名男子并未善尽扶养母亲的义务,依照民法的规定,判决这名男子应该把该户房屋登记回去给母亲。 其实,依照民法第408条的规定,赠与物之权利未移转前,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
依据都市计划法第50条之1规定,公共设施保留地因配偶、直系血亲间之赠与而移转者,免征赠与税。 只有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子女或孙子女等直系血亲,方可适用免税之规定。 说明,申报赠与税时,公共设施保留地价额仍需列入赠与总额计算赠与价值后,再从“扣除额”这一栏以同样的金额减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