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为发扬传统美德,保有固有孝道,实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理想,特订定本办法。
凡本会会员入会满一年以上者之直系血亲父母、养父母年满75岁以上均可申请。
每年农历8月1日至8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除实施第一年通知全体会员外,俟后如符合领取资格者,由会员主动提出申请,本会不另行通知)
填具申请表一份、父母户籍誊本一份、会员证、私章、会员身份证影印本。
(凡会员家属同一人者以一人申请为限,由最早提出申请者为优先)
五、经费来源由福利互助金科目项下开支。
六、经本会理事会议审查合格者,由本会于重阳节前夕赠送精美纪念品一份或代金,已示敬老之意。
七、本办法提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呈报主管机关核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