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
台东县杉原海水浴场(美丽湾渡假村)用地,早在民国83 年环境影响评估法实施前8年,亦即民国75年用地即依区域计划法编订为游憩区建筑用地,做为海水浴场已长达20余年,该海水浴场先后委由卑南乡公所及交通部观光局东部海岸国家风景特定区管理处经营管理,供县民及游客使用。日前有部分民间团体,以盖渡假村就会破坏海岸景观与生态的说法,并以环评程序尚未完成为由,鼓励各界连署,主张台东县政府或中央政府应先拆除已完工的建筑物,才是符合法治国家的做法。前述主张严重误导国人,台东县政府郑重澄清如下: 一、 在可合法开发及建筑之用地上,仍须以对自然环境影响最小的方式进行开发,开发公司必须依法完成环评程序
小玉为“欣欣大厦”之住户 ,其在刚搬进去住的时候就收养了一只流浪狗Lucky,目前已养了5年,但没想到最近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订定了“本大厦禁止住户饲养任何动物”之规约 ,之后管委会就依照新规约之规定,要求小玉不得再饲养Lucky,请问,管委会之主张是否合法? (一)管委会可以禁止住户养动物吗?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第4项规定:“住户饲养动物,不得妨碍公共卫生、公共安宁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规约另有禁止饲养之规定时,从其规定。”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3条第2项第3款规定:“规约除应载明专有部分及共用部分范围外,下列各款事项,非经载明于规约者,不生效力:……三、禁止住户饲养动物之特别约定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和柏林市、勃兰登堡州建立了法官交流友好省州关系。2015年8月30日至9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6名法官组成代表团前往柏林。在此次访问过程中,代表团拜访了柏林州司法与消费者保护部、柏林州高等法院、柏林-勃兰登堡州高等行政法院、泰戈尔州法院、动物园地方法院以及藤珀尔霍夫-舍内贝格地方法院
税捐稽征机关或财政部赋税署指定之人员应依职权调查证据,对当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项一律注意,其调查方法须合法、必要并以对纳税者基本权利侵害最小之方法为之。 税捐稽征机关就课税或处罚之要件事实,除法律别有明文规定者外,负证明责任。 税捐稽征机关或财政部赋税署指定之人员违法调查所取得之证据,不得作为认定课税或处罚之基础
主文:被处分人(中影股份有限公司)为社团法人中国国民党之附随组织。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停止执行)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于民国107年11月6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诉讼)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于民国107年11月22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销诉讼
土耳其当局将圣索菲亚博物馆改回清真寺,教宗方济各(Pope Francis)今天表示,对这一决定感到痛苦。他是最新一位谴责土耳其此举的宗教领袖。 教宗方济各在圣伯多禄广场(St. Peter's Square)每周例行祈祷时说:“我想的都是伊斯坦布尔,我想到圣索菲亚(Santa Sophia),而且我非常痛苦
就劳资评断委员会之裁决不得请求救济之判例违宪? 动员戡乱期间劳资纠纷处理办法第八条前段规定:“劳资评断委员会之裁决,任何一方有不服从时,主管机关得强制执行。”系指当事人不依裁决意旨办理时,该管行政机关得依法为行政上之执行而言,如有争议,仍得依法定程序请求救济。是前开规定并未限制人民之诉讼权,与宪法尚无抵触
再审,是普通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专业法院(行政法院、惩戒法院、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少年及家事法院)、军事法院的判决确定以后,发现有适用法规错误、认定事实错误、审判程序违误等情形,而进行匡正、变更的特别救济程序。这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惩戒法、军事审判法上,都有相关规定。但是,其中刑事判决和军法判决确定后,如果发现有违背法令情事,不适用再审的规定,而是要适用刑事诉讼法和军事审判法另定的非常上诉程序办理
食安卫生管理法有关保存期限之规定有争议,业者竟遭主管机关裁罚超过千万台币, 委由真亮法律事务所办理, 获【原处分撤销】之判决! 很多朋友常常会问真亮法律事务所林亮宇律师,是否有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事实上林亮宇律师办理的行政救济案件(包含申诉、诉愿、行政诉讼等)超过100案以上,客户分别为企业、民众、政府机关等。因为一般人比较少遇到行政争讼案件,而且行政争讼程序代表民众的胜诉率低到不知道如何形容,不过不要也不能灰心,本案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近期真亮法律事务所承办一个相关案件,当事人遭到地方政府以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之理由,一行为一罚,裁罚金额竟然超过新台币一千多万,让当事人忿恨难平,损失惨重,但却求助无门,且诉愿及行政诉讼第一审都遭到驳回
国外母公司可否要求国内子公司分摊管理服务费用--评析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720号判决= 国外母公司可否要求国内子公司分摊管理服务费用--评析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720号判决。东吴公法论丛,页281-318。 〈国外母公司可否要求国内子公司分摊管理服务费用--评析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720号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