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是普通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专业法院(行政法院、惩戒法院、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少年及家事法院)、军事法院的判决确定以后,发现有适用法规错误、认定事实错误、审判程序违误等情形,而进行匡正、变更的特别救济程序。这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惩戒法、军事审判法上,都有相关规定。但是,其中刑事判决和军法判决确定后,如果发现有违背法令情事,不适用再审的规定,而是要适用刑事诉讼法和军事审判法另定的非常上诉程序办理。
至于各法院已经确定的裁定,同样也有再审程序可以适用。但是,其中刑事裁定和军法裁定,除了实体性质的裁定可以适用非常上诉程序外,都不能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