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法
张贴者:2012年3月15日 下午5:38和记记账士事务所 [ 蔡再发 已于 2012年3月15日 下午5:38 更新 ] 一、营利事业向国内非关系人金融机构借入而由关系人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之借款,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免依营利事业对关系人负债之利息支出不得列为费用或损失查核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4条第1项第3款规定纳入关系人之负债: (一)由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提供保证。 (二)由营利事业与国内关系企业为共同借款人,并以共同借款人之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及由共同借款人相互担保。 二、营利事业个别或与其他营利事业联合向非关系人金融机构借入而由关系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之借款,其就个别或联合借款金额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不符合本部100年9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000367210号令第4点有关“十足担保”之规定者,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以自有资产之账面价值计算,未能提供十足担保者,以其占该金融机构借款金额之比例计算自有资产担保成数,并以该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及相关之利息支出金额按自有资产担保成数,分别计算免纳入本办法第5条第3项规定公式所称关系人之负债及同条第1项规定公式所称关系人之利息支出金额
甲基金投资了高新项目A、B、C、D,A、B、D企业已经取得了高新技术认证;C企业尚未取得该认证。甲基金一年运行成本为50万元。于2004年12月投资A项目,2007年底分红400万元;2003年投资B项目300万元,因严重亏损,股权转让实得100万元;2004年投资C项目企业1000万元,目前仍然整体亏损,按照年底净资产计算的股权价值为400万元,2003年向D企业投资900万元,2006年该企业上市,2007年退出股权,股权转让价格1700万元
(一)2016年竹堑文学奖,征求书写风城故事、景色、校园、美食、旅行、产业等之文学作品。 (二)同时鼓励在地人不限主题书写创作,培养地方文学写作人才。 征选类别: (二) 童 诗:送件篇数以每人一件为限,限国小六年级以下儿童参加
南区国税局表示,独资合伙商号有短漏报所得额,除了独资资本主或合伙组织合伙人,因短漏报综合所得中的营利所得,应依法补税及处罚外,该商号的营利事业所得税,仍应依《所得税法》规定处罚。 官员表示,我国自2018年实施所得税改方案,对独资合伙的资本主或合伙人经营事业所得采穿透课税,免再课营所税。不过营利事业所得额,必须列为个人综合所得税的营利所得项目,依规定缴纳综合所得税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纳税义务人购入土地后,因故未办理产权过户,旋即出售予第三者,并直接由原地主变更所有权人为第三者,其间该纳税义务人所获取之利益并非出售土地所得,而为土地登记请求权,依所得税法第14条第1项第10类规定,属其他所得应依法课征综合所得税。 举例来说,甲君在102年向乙君买进1笔土地,成交价8000万元,甲未办理产权过户,并将该笔土地以9000万元出售给丙君,并要求乙君直接将土地过户登记予丙君。因甲君并非土地所有权人,其出售标的是土地登记请求权,应以出售价格9000万元,扣除其买进成本8000万元后,以1000万元作为其他所得,申报甲君当年度综合所得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109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决、清算申报案件得采用网络申报之适用范围如下: (一) 非属会计项目特殊行业(如金融业及保险业等不适用)。 (二) 以网络办理决算申报且清算期间起讫为109年度之清算申报案件。 该局举例说明,甲公司系经营买卖业,于109年7月1日办理解散登记,并于解散日起45日内(即同年8月15日前)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办理决算申报,若甲公司于同年12月1日清算完结,则自同年12月1日起即可透过网络办理清算申报,另清算申报系委托会计师查核签证者,亦仍需于清算完结后30日内办理申报,如逾期申报,会计师查核签证案件应视为普通申报案件,且不得适用所得税法第39条盈亏互抵之规定,提醒纳税人注意申报期限
你公司的股东是自然人股东吗?分红要缴纳20%个税! 目前大部分公司特别是私营企业,股东的性质几乎都是自然人股东,甚至是夫妻家族股东,这样最大的问题就是股权过于分散,再就是股东分红的个税20%难以规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自然人直接持股变为间接持股方式。 比如1:几个自然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让合伙企业成为甲公司的股东,则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
“十二五”时期,节能环保产业被列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并要求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这些都为环保产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环保产业是典型的政策驱动型产业,税收优惠是最为有效且易于操作的扶持措施。目前,我国涉及到环保企业的税种主要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会计师年度代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及未分配盈余申报查核签证申报案件合计在10件以上者,于5月31日前可在半数内报准延期至6月30日前提出查核签证报告书。但采互联网申报案件无须申请即可延期提示,且不受1/2之限制。 该局说明,会计师签证申报案件如未能如期提出查核签证报告,视为普通申报案件,营利事业将无法适用所得税法第39条盈亏互抵及第37条交际费限额较高之规定
房地合一新制实施后,出售自用住宅可享400万免税额,但财政部提醒,想要适用租税减免优惠,“自用住宅”必须同时符合3大条件才行,建议纳税义务人可视本身经济状况、出售目的或财务规划,选择**出售时点。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自2016年1月1日房地合一新制实施后,出售自用住宅的所得减除当次交易依土地税法规定计算的土地涨价总数额后的余额,可享有400万元免税额优惠,如余额超过400万元者,超过部分亦可享有税率10%的优惠。 不过,依所得税法第4条之5规定,适用房地合一课税新制的“自用住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项要件,才能享有自用住宅租税减免优惠,包括一、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竣户籍登记、持有并居住于该房屋连续满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