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竹堑文学奖,征求书写风城故事、景色、校园、美食、旅行、产业等之文学作品。
(二)同时鼓励在地人不限主题书写创作,培养地方文学写作人才。
征选类别:
(二) 童 诗:送件篇数以每人一件为限,限国小六年级以下儿童参加。
参选资格:
(一)作品以中文书写,且未曾发表。
(二)除书写风城之篇章外,开放本地人(设籍、居住、就学、就业于新竹市者)不限主题自由创作。(须检具相关证明)
(三)现代诗及短篇小说类近二年(2014、2015年)获奖前三名作者,本年度恕不受理同一文类投稿。
奖励方式:(奖金支付时,须依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代扣所得税)
(一) 现代诗:第一名1名,奖金6万元;第二名1名,奖金4万元;第三名1名,奖金2万元;佳作2名,奖金各1万元。
(二) 短篇小说:第一名1名,奖金10万元;第二名1名,奖金6万元;第三名1名,奖金4万元;佳作2名,奖金各2万元。
(三) 童 诗:第一名1名,奖金1万5千元;第二名1名,奖金9千元;第三名1名,奖金4千元;佳作9名,奖金各2千元。
(四) 青春散文:第一名1名,奖金3万元;第二名1名,奖金1万5千元;第三名1名,奖金8千元;佳作5名,奖金各4千元。
(五) 得奖作品由承办单位出版,出版后致赠得奖者每人5本(童诗得奖小朋友赠送10本);参选者可至本局网站浏览本年度得奖作品辑全文pdf档案。
(六) 得奖者均颁赠奖杯1座、奖状1纸。
(2)报名表1份。(如以参选资格第2项规定参赛者,另需检附身份证或学生证、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影本一份)
资料未完备者,恕不受理。(作品中请勿出现作者姓名,亦不加注任何记号)
请以挂号寄达或专人送至“新竹市文化局 文化资产科”,并请于信封注明“竹堑文学奖”及“参选文类”。
结果公布:
(一) 童诗、现代诗及短篇小说类得奖名单将于105年8月公布于本局网站。
(二) 青春散文类得奖名单将于105年11月公布于本局网站。
(一)105年5月2日(星期一)起至105年6月20日(星期一)止。(邮戳为凭,逾期恕不受理)
(二)“青春散文”类征稿,截稿日期为105年9月20日(星期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