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林枫申请继承的不动产登记,经我局初步审查:被继承人林永萍于 2016年4月1日死亡,被继承人林永萍死亡后遗有单独所有房产坐落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盛大花园10幢401室,建筑面积145.84平方米。被继承人生前有一份自书遗嘱、无其他遗嘱或无遗赠扶养协议,无其他生活不能自理的继承人或生前需要其抚养的人。现法定继承人林枫根据遗嘱内容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且现权利申请人作为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根据上述情况,我局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