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5年4月15日发布)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利用他人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并使女方受孕后,男方反悔,而女方坚持生出该子女的,不论该子女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都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2.如果夫妻一方所订立的遗嘱中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分割遗产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法华经的诵读可以获得很大的功德,而且法华经的诵读也可以增长智慧,积累福报,法华经中的智慧和道理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好处,同时诵读法华经的每句话都能获得益处,并且法华经是人人都可以修行的。那么法华经的诵读有哪些好处呢? 一、在《法华经?普贤菩萨劝发品》中说:“普贤,若于后世,受持读诵是经典者,是人不复贪着衣服、用具、饮食、资生之物,所愿不虚,亦于现世得其福报”这就是说,读诵《法华经》,既能消除我们的贪欲,福报自自然然的增长,不求而得,而且是福报增长。 二、《法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中说:“若人得闻此《法华经》,若自书,若使人书,所得功德,以佛智慧筹量多少,不得其边”就是说,以少力而获得无量的功德
修行法华经会给我们带来很多的功德,并且还能够让我们收获到很多的好处,所以我们大家要坚持去修行法华经,这样我们才能够累积到更多的功德,对我们的帮助也是非常大的。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持法华经的功德有什么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华经·普贤菩萨劝发品》中说:普贤,若于后世,受持读诵是经典者,是人不复贪着衣服、用具、饮食、资生之物
遗嘱仅处分了房屋的部分面积,如何确定继承人之间的继承份额? 原告诉称,被继承人曾某和李某系夫妻,曾某名下有一套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的房产,系其与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曾某和李某各享有该房屋50%的份额。被继承人曾某和李某育有四子,分别是曾某2、曾某3、曾某1、曾某4。李某的父母和曾某的父母均已去世多年
遗嘱写好了,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世事难料,而未雨绸缪先订立遗嘱,对于遗产、身后世妥善安排,是许多人会做的事,不过遗嘱订立后,随着时间推移、客观环境变化,可能当初立的遗嘱已不符合自己的意思,而可不可以更改呢? 遗嘱的作成,民法均有程序上之规定,有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笔遗嘱、密封遗嘱、口授遗嘱五种,各有各的相关程序规定,若程序上有所违反,均会导致遗嘱无效之效果。 所以遗嘱的变更,不能直接在旧遗嘱上增删修改,也不能另外写一张附件直接订在原本遗嘱后面,这都是属于无效的变更。 所以遗嘱若有变更需要,强烈建议按照法定遗嘱作成的方式,重新立一份完整的遗嘱,才是最有保障的作法
自书遗嘱怎么公正?自书遗嘱的书写要求有哪些? 本文摘要: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不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丧生时再次发生效力的法律不道德。自然人在遗书中牵涉到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现实意思的回应,有本人亲笔签名并标明了年、月、日,又无忽略证据的,视作自书遗嘱。那么自书遗嘱怎么公正?自书遗嘱的书写拒绝有哪些?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不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丧生时再次发生效力的法律不道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新规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施行后,将对公证行业涉及证人证言业务的办理带来一定影响。本文从新规中有关证人证言部分条文为切入点,对证人证言类公证风险进行分析
然而,就是这三份字条却也成了家人矛盾的开端直至对簿公堂 王某某过世后,留下了一对孤儿寡母遗孀夏某某和幼子王某。还沉浸在悲痛中的夏某某却发现:丈夫名下银行卡里的160多万元,居然被小姑子王某妮全部转走,其后王某妮又将这笔钱转给了自己母亲。 夏某某连忙向对方讨要,却被断然拒绝:钱是我哥留给我的,那三张字条就是遗嘱!无奈之下,夏某某将小姑子连带公婆告上了法庭,要求得到应得的遗产部分
现有林枫申请继承的不动产登记,经我局初步审查:被继承人林永萍于 2016年4月1日死亡,被继承人林永萍死亡后遗有单独所有房产坐落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盛大花园10幢401室,建筑面积145.84平方米。被继承人生前有一份自书遗嘱、无其他遗嘱或无遗赠扶养协议,无其他生活不能自理的继承人或生前需要其抚养的人。现法定继承人林枫根据遗嘱内容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且现权利申请人作为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新规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施行后,将对公证行业涉及证人证言业务的办理带来一定影响。本文从新规中有关证人证言部分条文为切入点,对证人证言类公证风险进行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