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去世前有录音录影要把财产给谁具法律效益吗?

我丈夫是二儿子,他母亲去世后继承第一顺位是他父亲跟子女,但他母亲生前有录音录影说要把财产给在外认的干儿子,请问这样具法律效益吗?还是这就是遗嘱?

口授遗嘱-依据民法第1195条:

限于遗嘱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立遗嘱才能使用,而纪录方式共有两种。其中录音的程序如下:

1.遗嘱人指定两人以上见证人,用录音的方式全程纪录。

2.内容需包含遗嘱人口述自己姓名、遗嘱内容以及年、月、日。

3.再由见证人全体轮流口述自己姓名,以及声明遗嘱为真。

4.完成后将录音带当场密封,见证人全体在封缝处签名。

必须符合此篇留言所有条件,录音留下来的才有可能算是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