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项
暂行安置,本法未规定者,适用或准用保安处分执行法或其他法律之规定。 于执行暂行安置期间,有事实足认被告与外人接见、通信、受授书籍及其他物件,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且情形急迫者,检察官或执行处所之戒护人员得为限制、扣押或其他必要之处分,并应即时陈报该管法院;法院认为不应准许者,应于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撤销之。 前项检察官或执行处所之戒护人员之处分,经陈报而未撤销者,其效力之期间为七日,自处分之日起算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办理电子商务适用) 本契约受益人于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 或变更。 除前项约定外,要保人得依下列约定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一、于订立本契约时,得经被保险人同意指定身故受益人,如未指定者, 以被保险人之法定继承人为本契约身故受益人。 二、除声明放弃处分权者外,于保险事故发生前得经被保险人同意变更身 故受益人,如要保人未将前述变更通知本公司者,不得对抗本公司
依据法院组织法第66-3条规定:“检察事务官受检察官之指挥,处理下列事务: 一、实施搜索、扣押、勘验或执行拘提。 二、询问告诉人、告发人、被告、证人或鉴定人。 三、襄助检察官实施侦查、提起公诉、实行公诉、协助自诉、担当自诉及指挥刑事裁判之执行
适用对象 民国68年底以前支领一次退休金并无下列各款情事者1.每月工作收入足以维持其个人最低生活者2.有不动产、现金、投资收入、军公教人员遗族支领年抚恤金等情事,其收入足以维持个人最低生活者.(前项各款所称个人最低生活之所需标准暂以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为新台币一万二千元,有眷属依赖其扶养者二万元,但有残障手册或患有精神疾病之退休公教人员子女与退休公教人员共同生活者,其标准提高一倍计算。 特别规定 民国59年7月1日以前支领一次退休金者,全部发给,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发放金额 单身每节18000元,有眷依赖其扶养者每节31000元
第一项:受刑人之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丧亡时,得准在监狱管理人员戒护下返家探视,并于24小时内回监;其在外期间,予以计算刑期。 第二项:受刑人因重大事故,有返家探视之必要者,经报请法务部核准后,准用前项之规定。 (一)家属保证书一份(另附保证人身份证正反面影本一份)
一、本校为台湾中部地区唯一典范科技大学,连续12年获教育部教学卓越计划奖助,办学绩效卓著。 二、学校地址:(41170)台中市太平区坪林里中山路二段57号。 八、本校采学年学分制,各系修业期限,二技二年,四技四年,并修满各该系规定之学分(二技至少七十二学分,四技至少一百二十八学分),方得毕业
※历史法规系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后法规修正之历次完整旧条文。 首次办理股票公开发行及公开发行公司,应每年自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并依规定格式作成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除本会另有规定者外,应于每会计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于本会指定网站办理公告申报。 公开发行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者,前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执行之有效性,应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准用第四条第四项规定
本公司股利政策,依下列原则经股东会决议后分派之: 本公司股利政策系依据中长期营运规划、投资计划、资本预算及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并同时兼顾股东利益,由董事会与已订定。盈余分配除依前项规定外,当年度股东股利分配,现金股利发放比率不低于百分之五。 为回应环保,实践企业永续(ESG)精神,本公司实行股利e通知政策
(保险事故的通知、保险金的申请时间及迟延利息) 要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本公司应负保险责任之事故后OO日(不得少于 五日)内通知本公司,并于通知后尽速检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 险金。 本公司应于收齐前项文件后OO日(不得高于十五日)内给付之。但因可 归责于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约定期限内为给付者,应按年利一分加计 利息给付
机关、公营事业机构、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计超过百分之五十之财团法人,每年应订定环境教育计划,推展环境教育,所有员工、教师、学生均应参加四小时以上环境教育。 前项之环境教育计划于执行前应提报主管机关,并于计划完成后一个月内向中央主管机关提报;其执行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另定之。 第一项环境教育,应以环境保护相关之课程、演讲、讨论、网络学习、体验、实验(习)、户外学习、影片观赏、实作及其他活动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