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原告岳起发诉被告曾杰买卖合同纠纷[(2022)粤0111民初3925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期满后的15日内
本会已受理成都佳益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德仲字第160号),现已组成由李健全担任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仲裁庭决定于2020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第一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庭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开庭通知书,上述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21号)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国营柏各庄农场第二分场工作的事实,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唐山绿岛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沈苗苗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35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2年3月1日至6月16日工资人民币11039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艾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沈苗苗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及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6895.3元; 三、对申请人沈苗苗之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依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103民初6599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 一、被告刘宝锋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86333.36元;二、被告刘宝锋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支付信用卡透支利息(其中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的透支利息为2988.11元;从2018年5月1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的透支利息按《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标准计算支付);三、被告刘宝锋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支付现金分期手续费13119.14元;四、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院在执行(2022)粤0105执3450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报告现有财产及近一年财产变动情况;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如你方逾期不申报、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主旨:公告111年7-8月娱乐税自动报缴申报案件,业经核定,不寄发核定税额通知书。 依据:税捐稽征法第19条第4项暨税捐稽征机关办理核定税额通知书公告送达办法。 一、旨揭公告范围系代征人申报111年7-8月娱乐税自动报缴申报案件,本机关收件后,经查核结果,按申报资料核定者,以本公告代替掣发核定税额通知书
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王俊明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松劳人仲(2022)办字第372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高越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俊明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工资人民币62928.08元; 二、对申请人王俊明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保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州市保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民事起诉状为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117民初883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