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已受理成都佳益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德仲字第160号),现已组成由李健全担任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仲裁庭决定于2020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会第一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庭组庭通知书、仲裁庭开庭通知书,上述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决定)。你(单位)应于2021年1月11日起1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决定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德阳市庐山南路239号法律事务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