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
本会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
本会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德仲字第253号,简易程序),已组成由何荃麟担任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仲裁庭决定于2020年12月11日11时在本会第一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上述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本会已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汉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德仲字第253号,简易程序),已组成由何荃麟担任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仲裁庭决定于2020年12月11日11时在本会第一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上述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