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理由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 第三条 法律法规对公务员回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布者:学生资助中心发布时间:2019-12-09浏览次数:10 第一条 为更进一步健全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有关文件,特设立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董事长资助基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校学生。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费来源:学院教育事业收入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指雇主所发动的劳动契约终止权,又可以分为以经济性理由所发动的“裁员解雇”(劳动基准法第11条[1]),和以劳工违法、违纪为理由所发动的“惩戒解雇”(劳动基准法第12条[2])。 解雇必须要符合劳动基准法所规定的各项事由,且符合解雇最后手段原则。 劳动基准法第11条:“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预告劳工终止劳动契约: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2020(43):2020江苏新吴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6人公告(二) 为推进我区二级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引进高水平管理人才,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高端、紧缺人才招聘实施意见》(锡人社发〔2016〕193号)文件精神,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2月17日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项,税务总局决定再次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外,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星期五)。 二、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根据司法部2020年7月29日发布的公告(第6号)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就我市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于司法部第6号公告发布前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应向原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考生须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对于公开权利人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当场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所申请***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请***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七)所申请***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八)公开义务人应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向公开权利人提供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具备土建资料员证、质检员、施工员三类人员B证及二级建造师证书,5年及以上工程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经历。 2.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3.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科室安排; 工作地点为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北环路69号); 信息发布:在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医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费用自理),经考核后择优录用
最高法院:死刑犯临刑前应当安排会见(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已于2019年4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7次会议通过, 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为规范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依法作出的死刑裁判文书时,应当告知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阶段有权委托辩护律师,并将告知情况记入宣判笔录;被告人提出由其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的,除因客观原因无法通知的以外,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其近亲属,并将通知情况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