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罪
影片说明:北投分局侦查队队长 高玉松针对案情说明情况
影片说明:北投分局侦查队队长 高玉松针对案情说明情况。(影片来源 北投分局) 110年11月10日20时50分许,民众报案北投区三合街二段与崇仁路一段口发生纠纷有人持刀欲押人上车,本分局获报后立即启动线上快打,迅速到场逮捕陈姓男子等2人到案。 案经警方查证发现,起因是陈姓犯嫌驾车,偶遇积欠债务之被害人,由陈姓犯嫌驾车将被害人拦阻后,陈姓犯嫌与另名少年下车与其谈判,期间陈姓犯嫌强行拔下被害人车钥匙,并欲将被害人强押上车,因被害人抗拒,陈姓犯嫌再度返回车上拿取西瓜刀,欲恐吓被害人之际,本分局员警到场立即,以涉嫌刑法妨害自由与恐吓罪现行犯当场逮捕,现场人员无伤亡情事;全案侦询后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
13日下午5点,权相宇遭恐吓案二审在首尔法院开庭审理
13日下午5点,权相宇遭恐吓案二审在首尔法院开庭审理,受害人权相宇作为证人出席了本次审判。 权相宇在今年以威胁恐吓罪起诉原经纪人白某,随后法院在今年5月判处白某8个月有期徒刑。不过白某在今年10月已经保释出狱,并提出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