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年男子被控于2004年至去年持续虐打妻子,包括身体、精神或性方面的虐待。初级法院今日对有关案件进行宣判。被告袁某被控一项家庭暴力罪不成立,法庭改判一项普通伤害身体完整性以及一项恐吓罪成立,分别判监7个月和5个月,两罪竞合,合共判监10个月,缓刑2年,期间要接受社工跟进,并要向受害人支付1万澳门元赔偿。法官表示,任何人都需要受到尊重,更何况是家人、妻子更加不应该伤害。

法官表示,家庭暴力罪要同时符合经常、多次、重复、受害人精神受到虐待等多个条件,但医生报告显示,被害人精神并没有受到伤害,精神状况正常,而且多名证人,包括被告的未满14岁儿子均表示,从未目击到被告打受害人。

宣判期间,旁听席疑似有人说了一声︰“痴线”,法官一度暂停宣判,并表示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庭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