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日又发生公众人物私密影像散布事件,相关修法进度又再次受到关注。目前正值性私密影像“四法联防”草案的修法协商阶段,妇女救援基金会、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严厉谴责散播他人性私密影像的行为,并向政府提出2项诉求,呼吁共同保护受害人,并期待尽速完成立法:

依妇援会的统计显示,有高达6成的案件是合意或自愿拍摄,而后被用以威胁。但在修法协商中,法务部却声称用现行刑法的“一般恐吓罪”即足以制裁,此说饱受分朝野各党立法委员批评,卫福部也未表支持。

民间团体认为,仅用现行法处理,无法凸显此类犯罪性质的严重性,且未考虑被害人随时处于被迫发生性关系、行动遭控制的高度危险情境,而有将“恐吓散布性私密影像罪”纳入新罪章的需求。

我们在此呼吁:政府应尽速解决立法僵局,通过包含“恐吓散布性私密影像罪”的“四法联防”草案,才能完整保护被害人。

观察过往案例发现,数位性暴力被害人经常在下架、取回性私密影像时遭遇困难,无法禁止散布。

“四法联防”草案虽有课予网络平台业者下架的义务,并有“刑事保护命令”可资运用。但实际上却难以下架“境外”影像,且“刑事保护命令”的要件过苛,仅限于涉有羁押原因的案件,恐难立即、有效地保障被害人。

为遏止数位性暴力的猖獗,我们主张:在所有性私密影像犯罪的案件中,被害人都可以向法院声请“刑事保护令”,由法院命加害人移除其上传之影像,以免新法通过后仍留有保护破口。

九合一大选即将于下周六11月26日进行投票及开票,有候选人过去的私密影片却在此刻遭到外流,更显示数位性暴力修法的迫切。民间团体在此恳切呼吁:民众切勿成为数位性暴力的帮凶,不要下载、转传、分享,进而造成并扩大被害人的二度伤害。

民间版修法说帖|威胁散布性私密影像怎么办?